第二节 仲!裁庭的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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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。第三十条《 仲裁《。庭可以由三名仲裁】员,或者一?名仲:裁,。员,组成由?三名仲裁员》。组成的设《。。首席仲?裁员:
【。 第三十一条】。 当事人约定【由三名仲裁员—组成仲裁庭的应当】各自选定或者—各自委托《仲裁:委员会主任》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!名仲裁员由》。。当事:人,共同选?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!委员:会,主任指定第三名仲】裁员是首席仲裁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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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当事人约《。定由一名仲裁员【成立仲裁庭的—应当由当事》人共同选《定或者共同》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!指定仲裁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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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二【条 ?当事:人没有?在仲裁规则规定【的期限内《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!式或者选《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!。员会主任指定—。
— ? 第三十三》条 仲裁庭组【成后:仲裁委员会应—当,将,仲,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!通,知当事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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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四条— 仲裁员有下列情!形,之,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!也有权提出回—避申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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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?一)是本案当—事人或者当事人、代!理人的近亲属;【
— 》 : (二)与本案【有利害关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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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三)与?本案当事《人、代?理,人有其他关系可【能影:响公正仲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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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四)私自》会见当事人、代理】人或:者接受当《事人、代理人的【。请客送礼《的
【 : 第三十五条 !当事人?。提出回避申请应【当说明理由在首【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!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!的可以在最后一次】开庭终结《前提出
! 第》三十六条 仲裁】员是否回《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!决,定;仲裁《委员:会主:任担任仲裁》。员时由?仲裁委员会集体【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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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七条 仲裁】员因回?避或者其他》原因不?能履行职责》。的应当依照本—法,规定重新选》定或者指《定仲裁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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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因回避?而重新选定或—者指定仲裁员后【当事人可《以,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!序重新进行是否【准许由仲裁庭决定;!仲裁:庭也可以自》行,决定已进行的仲裁】程,序是否重新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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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八条】 仲裁员有本法】第三十四条第—四项规定的情形情节!严重:的或者有本法第【五十八?条第六项规定的情】形的应?当依法承《担法律责任仲—裁委员?会应当将《其除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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