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仲!裁委员会和仲裁【协会
【
第十!条 ?仲裁委员会可以在】直辖:市和省、自治区【人民政府所在地的】市设立也可以根【据需:要在:其他设?区的市设立不按【行政区划层层设立】
》
仲裁委员!会由前款规定的【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!关部门?和商会统一组—建
】 ?设立仲裁委》员会应当经》省、自治《。区、直辖《市的司法行》。政,部门登记
—。。
】第十一条 》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!备下列条件:
!
《 【(一)有自己的名】称、住所和章程;
!
【 (【二)有必要的财【产,;
?。
,
? : ,。 , (三)有】该,委员会的《组,成人员;《
! (四)】有聘任的仲裁员【
,
】 仲裁委员》会的章程应当—依照:本法:制定
】 ? 第十二条》 仲裁委员会由主!任一人?、,副主任二《至四人和委员—七,至十一人组成—
】 仲?。裁委员会的主任、副!主任和?委员:由法律、经济贸【。易专家和有》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!担任:仲裁委员会的组【成,人员中法律、经【济贸易专《家不得少《于三分之二
】。
第】十三条 仲裁委】员,会,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!。员,中聘任仲裁员
【
【 仲?裁员应当符合下列】条件之一:
】
— ,。 (一)【通过国?家,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!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!从事仲裁《工作满八年的;
!
,
》。 ?。 , :(二)从事律师工】作满八年《的;
】 : ? (三)曾任】法官:满八年的《;
—
《 (四)从!事法律研究、教【学工作并具》有高级职《称的;
《
,
【 : , (五)具有【法律知?识、从?事经济?贸易等专业》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!或者具有同等—专业水平的
!
仲【裁委员会按照—。不同专业设》。。仲裁员名册》
! 第十四条 仲】。裁委员会独》立于:行政:机关与行政机关【没有隶?属关系仲裁委员【会之间也没有—隶属关系
!
, 第十五条 ! 中国仲《裁协会是社会团【体法人?仲裁委?。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!的会员中《国仲裁协会的章程】由全国会《。员大:会制定?
【 中国仲裁协会!是仲裁委员》会的自律性组织根】据章程对仲》裁委员会及其组成】人员、仲裁员的违】纪行为进行监督【
! 中国仲《裁协会依照》本,法,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!规定制定仲裁规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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