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—章 仲裁委员会和仲!裁,协会
《
! 第十条 仲【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!市和省、《自治:区人民?政府所在地的—市设立也可以根据】需要在其他设区的】市设立?不按:行政区划层层设立
!。。
,
— 仲?。裁委:员会由前款规定【的市的人民》政,府,组织有关部门和【商会统一组》建
—
? :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!经省、自《治区:、直辖市的司法行】政部门登记
【
,
【第十一条 —仲裁委员《会应当具备下列【条件:
】
】 (一)有自—己,的名称、住所和章程!;
! 《 , (二)《。有必要的《。财产;
《
》 — (?三)有该委员会的】组成人员;
】
— : (四)有聘】任的仲裁员
—
!仲裁委?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!本法制?定,
?
,
第十二!条 ?仲裁委员会》由,主任一人、》副,主任二?至,四人和?委,员,七至十?一人组成《
:
?
仲裁委】员会的主任、副主】。任和委员由法—律,、经济贸《易专:家和有实际工作经】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!员会:的组成人员中法律】、,经济贸易专家不得】少于:三,分之二
—
第】。十三条 仲裁委员!会应当从《公道正派的人—员中聘任仲裁员
!
仲!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!件之一:《
:
:
《 (【一)通过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】资格考试《取得法律《职业资格从事—仲裁工作满》。八年的?;
《
,
【 (二)—从事律师工》作满八年的》;
】 — (三)曾任法官满!八年的;
》
】 : (四》)从事?法律:研究、教《学工作并具有高【级职称的;
【
! (五)具有法!。律知:识、从事经济贸易】等,专业工作并具有高】级,职称或者具》有同等专《业水平的《
【 : 仲裁委员会按【。照不同?专业设仲《裁员名册
!
, 第十四【条, 仲?。裁委:员会独立《于行政机关与行【政机关?没有:隶属:关,系仲裁委员》。会之间也没有—隶属关系
!
》第,十五:条 : 中:国仲裁协会是—社会团体法人仲裁】委员会是《。中国仲裁《协会:的会:员中:国,仲,裁,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!员大会?制定:。
》
》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!委员会的自律性【组织根据章程对仲】裁,委员会及其组成人】员、仲裁员》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!
?
中】国仲裁协《。会依照?本,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!。关规:定制定仲裁规—则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