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章: 仲:裁委员会《和仲:裁协会
—
》 ? 第十条《 仲裁委员会可以!在直辖市和省、自】治区人民政府所【在地的市设立也【可以:根据需要在其他设】区的市设《。立不按?行政区?划层层设立
!
仲【裁委员会由前款规】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!织有关部门和商会】统一组建《
?
设】立仲裁?委员:会应当经省、自治】区、:直辖市的司法—行政部?门登记
【
? : 第十?一条 《仲裁:委员会应当具—备下列条《件:
】 【 (一)有自己的】名称、住所和章程;!
》
? ?。 (《二)有必要的财【产;
】 : (【三,)有该委员会—的组:成人员?。;
! (四】),有,聘任的仲裁》员
—
: ?。仲裁委员会的章程】应当依照本》。法制定
—
,
第【十二条 》仲裁委员会由主任】一,人,、副主任二至四人】和委员七至十一人】组成
! 仲《裁委员?会的主任、副主任】。和委员?由法律?、经济贸易专—家和有实际》工作经验的人—。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!组成人?员中法?律、经济贸易专【家不:得少于三分之二【
,
,
【 第:十三条? 仲裁委》员会应当从》公道正?派,的人员中聘任仲【裁员
》
:
? 仲裁《。员应当符《合下:列条件之一:
!
《 (】一):通过国家统》一法律?职业资格考试取得】法律职业资格—从事仲裁工》作,满八年的《。;
?
【 (二)从!事律:师,。。工,作满八年的》;
—
!(三)曾任法官满】八年的;
》
! (》四)从事法律研究】、教学工《作并:具有:。高级职称的》;,
?
? 《 《(五)具有法—律知识、从事经济】贸易等专业工作并】具有高级职称—或者具有同等专【业水平?。的
:
】 仲裁委员会按照不!同专业设仲》裁员名册
!
, 《。第十四?条 仲裁委—员会独?立于行政机》。关与行政机关没【有隶属关系》仲裁委员会之间【。也,没有:隶属关系
!
《 第十五条》 , 中国仲《裁协会是社》会团体法人仲裁【委员会是中国—仲裁协会《的,会员中?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!全国会员大会制定】
》
中国【仲裁协?会,是仲裁委员会—的自:律性组织《。根据章程对仲裁委】员会及其组成人员、!仲,裁员的违《纪行为进行监督
!
】中国仲?裁协会依照本法【。和,民事诉讼法的有【关规定制《定仲裁规则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