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 ,则
】。
第—一条 为保证公正!、及时地《仲裁:经,济纠:纷保护当《事人的合法权益【保障社会主义—市场经?济,健康发展制定本法
!
!第二条 平等主】体的公民、法人和】其他组织之间发【生的合同《纠纷和其他》财产权益《纠纷:可以仲裁
!
第三【条 ?下列:纠纷:不能仲裁:》
】 (【一)婚姻、收养、监!护、扶养、继承纠】纷;
】 ,。 《 (《二)依法应当由【。行,。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!议,
! 第四条 当事人!采,用仲:裁,方式解决《纠纷应当双》方自愿达成》仲裁协议没有仲裁】协,议一方?申请仲裁的仲—裁委员会不予—。受理
】 第五—条 :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!议一方向人》民法院起《诉的人民法院不【予受理但仲裁协议】无效的除外
】
》。 第六条 仲裁!委员会应当》由当事人《协,议选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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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仲》裁不实行级》别,管辖和地域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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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七条 仲裁应当根!据,事,实符:合法:。律规定公平合—理地解决《纠纷
《
《 ? 第八条 》。 仲裁依法独立进】行,不受行政机》关、社会团》体和个?人,。的干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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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九条 !仲,裁实行?一裁:终局的制度裁决作】出后当事人就同一】纠,纷再申请《。。仲裁或者《向人:民法院起诉的仲裁】委员会或《者,人民法院《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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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裁决被人》民,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!。者不予执行的当事】人,。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!方重新达成的仲【裁协议申请仲裁也】可以向人民法院【起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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