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金!融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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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。三十一?条, 中?国人民银行》依,法监测金融市—场的运行情况对【金融市场实施宏【观调控?促进其?协调发展《
】 :第三十?二条: 中国人》民,。银行有?。权对金融机构—以及其他单位和个】人的下列《行为进?行检查监督》
》
: (一!),执行:有关存款准备—金管理规定的行为;!
》
: ? ? (二)与》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!款有关的行为;【
:
! (三)—执行有关人民币【管理规定的行为;】
《
】 (四)执行【有关:银行间同业》拆,借市场、银行间债券!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!;
》
! (五?)执行有关》外汇管理规定的【行为;
!。 — (?六)执行有关黄【金管理规定》。的行为;
—
》 : (七)代!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!国库的行为;
】
! , :(,八,。。)执行有关》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!;
【 【。 (九)《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!的行:为
【 ? 前款所称中—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!是指国务院决定的】由中国人民银—行向金融机》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!的,的贷款
】
,。 第三—十,三条 中国人民银!行根据执行》货币政策和维护金】融稳:定的需要可以建【议,国务院银行业监【督管理机构对—银行业金《融机构进行检查【监督国?务院银行业》监,。督管: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!议之日?起三十?日内予以回》复
【 第三十四条! , 当银行业金—。融,机构:出现支?付,困,难可: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!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!人民银?行经国务《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!金融:机构进行检查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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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十五—条 中国人民银】行根据履行》。职责的需要有权要求!银行业金融机构报】送必要的资》产负债?表、利润表》以及其他财》务会计、统计—报表:和资料
《
【 中国《人民银行应当和国】务院:银行业监督管理【机构、国务院其他】金融监督管理机【。构建立监督》管理信息共享机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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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:十六条 中国【人民银行《负,责统一编制全—国,。金融统计数据、报表!并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予以公—布
【 : 第三十七条 】 中:国人民银行应当【建立、健《全本系统的稽核、】检查制度加强内【部的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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