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,信息披?。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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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【十八条 《 发行人及法律、】行,政法规和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!机构规?定的其他《信息披?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!法履行信息》披露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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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信息披露义》。务人披露的》。信息应当真》实、准确《、完整简明清—晰通俗易懂不得【。有虚假记载、—。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!遗漏
》
【证券:同时在境《内境外?公开:发行、交易的其信】息披:露义务人在》境,外披露的信》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!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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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七十九条 】。 上:市公:司、:公司:债券上?市,交,。易的公司、股票【。在国:务院批准的》其他全国《。性证券?交,。易场所交易》的公司?应当按照国》务,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!和证券交易》场所规?定的内容和格式编】制定期报告》并按照以《下规定?报送和公《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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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一—)在每一会计—年度结束《之日起四个月内报】送并公告《年度报告其中的【年度财务会》计报告应《当经符合本法—规定:的会计师事务—所审计?;
! ? (二)在【每一会计《年度的上半年结束】之日起?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!。。中期:报告
! ?第八十条 —发生可能对上市公】司、股票《在国务院批准的其】他全国性证券—交易场所交易的【公司的股票》交,易价格产生》较,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!资者尚未得知时公】司应当立即》将有关该重》大事件的情况向【国务院?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!证券交易场所报送】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!明事件的起因、目前!的状:态和:可能产生《的法律后《果
【 前款所称重!大事件包括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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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, ?(一)公司的—经,营方:针和经营范》围的重?大变化;
【
】 (二)公司】的重大投资行—为公司在一》年内购买、出售【重大资产超过公【司资产总《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!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!抵押、?质押、出售或—者报废一次》超,过,该资产?。。的百分?之三十;《
! , (三—)公:司订立重《要合同、《提供: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!联交易可能对—公,司的资产《、负:债,。、权:。益,和经:营成果产生重要【影响;
《
—。 【。(四:)公司发《生,重,。。大债务和未能—。清偿到期重大债务】的,违约情?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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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(五《)公司发生重大【亏损或者重大损失】;
【 《。 (》六)公司生》产经营的外部条件】。发,生的重大变化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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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七)公司】的董事、三分之一】以上监?事或者经理》。。发生变?。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!法履行职责》;
》
? 《 (八)持有公!司百分之五以—上股份的股东—或者实际控制人持】有股份或者控—。制公司的情况—。发生较大变化公司】的实:。际控制人及》其,控制的其他企业从】事与公司相》同或: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!生较大变化;
】
】 (九)【公司分配股利、增资!的计:划公司股《权结构?的重要变化》公司减资、》合,并、分立、解散【及申请破《产的决定或者依法】进入:破,产,程序、被责》令关闭;
》
】 : : (十)涉》及公司的重大—诉讼、仲裁股—东大会、董事会决】。议被依法撤销—或者:。宣告无效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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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十一)【。公司涉嫌犯罪被【依法立案调查—公司的控股股—东、实际控》制人、董事、监【事、:高级:管理:人,员涉嫌犯罪被依法】采取强制措施;
!
》 (十!。二)国务院证券监】督管理机《构规定的其》他事:项
—。
公司【的控股?股,东,。或者:实际控制人对重大】。事件的发生》、进展产生较—。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!其知悉的有关—情况书面告知公司】并配合公《司履行信《息披露义《。务
】 第八十—一条 发生可能对!上市交易公司债券的!交易价格《产生较大影响的重】大事件投资者—尚未:。得知时公司》应当立即《将有关该重》大事件?的情况向国务院证】券,监督管理机构和【证券:交易场?所报送临时》报告并予《公告说明《事件的起《因、目前《的状:态和可能产生—的法律后《果
】。 前款所称重大!事,件包括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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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一)公司》股权结构《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!。生重大变化;
】
! ?(二)公司》债券信用评级发【生,变化:;
—。
? , (三)】公司重大资产抵押】、质押、出》售,、转让、报废;
!。
— ? : (四)公司发【生未: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!况;
! — (五?)公司新增借款或】。。者对外提供》担保超过上年末净】资产的百《分,之二十;
【
《 《 , (六)公司放弃!债权或者财产—超过上?年,末净资产的百—分之十;
—
,
— , , (七)—公司发生《超过上年《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!重大损失;
】。
【 : (八)》。公司分配《股利作出减资、合】并、分立《、解散?及,申请破产的决—定或者依《法进入破产》程序、被责令关【闭;
【。。
— (九)涉及】。公司的重大诉讼、仲!。。裁,;
》
【 : (十)《公司:涉嫌:犯罪被依法立—案调查公司的—控股股东、实—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!事、高?级管理人《员涉嫌犯罪》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!;
《
【 , , (十一)国务院!。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!定的: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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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八十二条《。 发行人》的董事、高级管【理人员应当》对证券发行文件和定!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!。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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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行人的!监事会?应,当对董事《会编:制,的证券发行》。文件和定期报告【进行审核并》提出书?面审:核意见监事》应,当签:署,书面确认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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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发,行人:。的董事?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!员,应当保证发行—人及时、公平地披】。露信息所披露—。的信息?真实、准确、完【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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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!事,、监事和高级—管理人员无法—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!定期报告内容的真】实性、准《确性、完整性或者有!异议的应《当,在书面确认》意,见中发表《意见并陈《述理由发行》人应当披《。露,发行人不予披露的董!事、监事和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直!接申请披露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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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八十三条《。 信息《披露义务人披露【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!。有投资者披》。露不得提前》向,任何:。单位和个人》泄露:但是法律、行政法】规另:有规定的除》外,
【 任何单位和个!人不得非法要求【信息披露义务人【提供依法需要—披露:但尚:未披露的信息—任何单位和个—人提前获知的前述】信息在?依法:披露前应《当保:密
】 第八十四条】 ,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!信息之外《信息披露义务人【。可以自?愿披露与投》资者作出价》值判断和投资—决策有?关的:信息但不得》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!冲突不得误导投【资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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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发行人及其控股!股东、实际控制【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!级管理?。人员等作出公开【承诺的?应当:披露不履行》承诺给?投资者造《成损失的应当依【法承担赔偿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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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:第八十五条 【信,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!规定披露信息或者】公告的证券发行文】件,、定期?报告、?临,。时报告?。及其他信息披—露资料存在虚—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!或者重大遗》漏致使投资者—在证:券交易中遭受—损失的?信息披露《义务人应当承担【赔偿责任《;发行人的》控,股股:东、实际控制—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!级管理人员和其他】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!荐人、承《销的证券公司—及,其直接?责任:人员应当与发—行人承担《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!够,证明自己没》有过错的除》外
! 第八十六条 】 依法披露的—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!场所:的网站和符合国务】院证券监督管—理机构规定》条,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!。。其置备于公司住【所、证券交易场【所供社会公众查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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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八十七条 — 国务院证券—监督管理机》构对信息《披露义务人》的信:息披露行为进—行监督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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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证券交?易场所应《当对:其,组织交易的证券【。的,信息披露义务人【的信息披露》行为进行监督督促】其依法及时、准【确地披露信》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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