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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第三章【 : 】第一节 一般—。规定 ? 《 ?。    《第三十五条  【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!买卖的证券必须【是,依法发行并交付【的,证券:。。 —    非依—。法发行的证券不得】买卖 —    》 第三?十六条  依法发】行的证券中》华人民共和国—公司法和其他法律】对其转让期限—有限制性规》。定的:在限定的期限内【不得转?。让   !  :。上市公?司持有百分》之,。五以上股份的—股东、实《际控制人、董事、监!事、高级管理—人员以及其他—持有发行《。人首次公《开发:行前:发行的股《份或者上市公—司向特定《对象:。发行的股份的—股东转让《其持有的本公司股】份的不得违反—法律:、行政法规和国【务,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!关于持有期》限、卖出《时间、卖《出,数量、?卖出方式、信息【。披露等?。规定并应当遵守证券!交易所的业务规【。则, 《 ,     第三十七!条,  公开发行的【证券:应当在?依法设立的证券【交易所上市交易或】。者在国务院批准的】其他全国性证券【交易场所交易 】  》   非公》开发行的《证券可以在证券交】易所、国务院批准的!其他:全国性证《券交易场所》、按照国《务院:规定:设立的?区域性股权市场【转让 — :    第三十八条!  证?券在证券交易所【上市交易应当—采用:公开的集中交易方】式或:者国务?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!批准的其《他方式 《 》    第三十九】条,  证券交易—当事人?买卖的证券》可以采?用纸面形式》或,者国务院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】规定:。的其他形式》 —    第四—十条  证券交易场!所、证券公司和证券!登记结算机构—的从业人员证券监】。督管理机构》。的工作人员以及法】律、行政法》规规定?禁止:参与股票交》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!或者法?定限:期内不得《直接或者《以化名、《借他人名义持—有、买卖股》票或者?其他具有股权性质】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!人赠送的股票—。或者:其他具有股》权性质的证券 】。 ,    — ,任何人在成为—前,款所:列人员?时其:原已持有的股—票或者其《。他具有股权性质的】证券必?须,依法转让 !   ?  实施股权激【励计划或者》员工持股计划的证】券,公司的从《业人员可以按照【国务院证券监—督管理机构的规定】。持有、?卖,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!。他具有股权性质的】证券 【。 ,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一条 ? 证券交易场所【。、证券公司、证券登!记结算机构、证券】。服务机构及其工作】人,员应当依法为投资】者的信息保密不得非!法买卖、提供—或者公开投资者【。的信息 —     证券!交易场?所、:证券公司、证券【登记结算机构—、证券服务机—构及其工作人—员不得?。泄露所?知悉的商业》秘密 】 ,   第《四十:二条  为证券【发行出具审计报【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!文件的证券服—务机构和人员—在该证券承销期【内和:期满:后六个月内不得【买卖该证券 —   【  除?前款:规定外为发行人及其!控股股东、实际【控,制人或?者收购?人、重大《资产交易方出具审计!报告或者法律—意见书等文》。件的证?券服务机构》。。和人员自接受—委托之日起至上【述文件?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!卖该证券实际开展上!述有关工《作之日早于接受委托!。之,日的自实际开展【。上述有关《工作之日起至上述文!件公开后五日内【不,得买卖该《。证券  !   ?第四十三《条  ?证券:交易:的收:费必须合理》并公开收费项—目、收费《标准和管理》办法:  【   第四十—。四条  上》市公司、股票—在国务院批》准的其他全》国性证券《交易场所交易—的公司持有百分【之五以上股份的股】东、董?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!人员将其持》有的该公《司的: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!权性质的证》券在:买入后六个》月,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!六个月?内又:买入由此所得—收益归该公司—所有公司《董事会应当》收,回其所得《收益但?。是证券?公司因购入包销售】后剩余股《。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!上股份以及有国务】院证:券监:督管理机构》。规定的?其他:情形的除《外, 《     前【款所称董事、监【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!自然人股东持—有,的股:。。票或者其他具有【股权:性质的证券包括其】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】。持,。有的:及利:用他人账《户持有的股票或者】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!。。证券 ? ?。 :。    公司董事会!。不按照第一款—规,定执行的股东有权】要求董事会》在,三十日内执行—公司董事会未在【上述:期限内执行的股东】有权:为了公司的利益以】自己:的名义直接向人【民法院提起诉讼【   】 , 公司董事会不按照!第一:。款的规定执》行的负有责任的董】事,依法承担连带责任】 》 ,   ? 第四十五条—  通过《计算机程序自—动生成或者》下达交易指令进行】程序:化,交易的应当符合国务!院,证,。券监督?管理机构的规定并】向证券交《易所:报告不得影响证券交!易所系?统,。安全或者正常交【易秩序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