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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!开标、评标》和中标?
《。第四十四《条 招?标人应?当按照招标》文件:规定的时间、地点】开标
【 : 投标人少于3【个的不得开标;招】标人应当重》新招标
》 ? : 投标人对开—标有异议《。的应当在开标现【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!场作出?答复:并,制作记录
】。第四十五条》 国家实行统一的】评,标专家专业》分类标准和管理办】法具体标准和—办法由国务院—。发展改革《部,门会:同国务院有》。关部门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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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】级人民政府和国务】院有关部门应当【组建综合《评标专家库
【 :第四十六条》。 除招标投标法第】三,。十七条第三款—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!外依法必须进行【招标的项《。目其评标委员会【的专:家成员应当》从评: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!的专家?名单中以随机抽【取,方式确定《任,何,单位和个人》。不,。得,以明示、《暗示等任《何方式指定或者变】相,指定参加评标—委员会的专家成【员
《 》依法必须进》行招标的项》目的招标人非因招标!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!的事由不得》更换:依法确定的评—标委员会成员更换】评标委员会的—专家成员《应当依照《前款规定进行
!。 评标【委员会成员与—投标人有《利,害关系的应》。当主动回避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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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!行政监督部门应【当,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!对,评标委员会》成员的确定方式、】评标:专家的抽《取和评标活动进行监!督行政监督部门的】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!部门负责监督项【目的评标《委员会?成员
第【四十七条 招—标,投标法第《三十:七条第三款所称特殊!招标项目是指—技术复杂、专业【。性,强或者国家有特【殊要求采取随机【抽取方式《。。确定的专家难以【保证胜任评标工作】的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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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八条 》招标:人应当向评标委员】会提供评标》。所,必需的信息但不得明!示或者?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!特定投标《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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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? 招标人应当根据!项目规模和技术复】。杂程度等因素合理】确,定评标?。。时间超过三分之一】的评标委《员会成员认为评标】时间不够《的招:标人应当《适当:延长
! 评标过《程中: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!避,事由、擅离职守或】。者,因健康?等原:因不能继续》评标的应当及—时更换?被更换的评标委员】。会成员作出的评【审结论无效》由更换?后的评标委员—。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!
第四十【九条 评标委—员会成?员,应,当依照招标投标【法和本条例的规【定按照招标文—件规定?的评标标准》。和方法客观》、,公,正地对投标文—件提出评审意见【招标文?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!准和方法《不得作为评标的依】据
【 评标委员—会成员不得》私下接触投》标人不得收受—投标人给予的财【物,或者其他好处不得】向招标人征询确【定中:标,人的意向不得—接受任?何单:位,或者个人明示或【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!者排斥特定投标【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!不,客观:、不公正《。履行职务的行为【
第》。五,十条 招标项目【设有标?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!标,时公布标《底,只,能作:。。为评标的参考不【得以投标报》价是否接《近标底作为》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!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!。浮动范?围作为否《决投:标的条件
第!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评标委员】会应当否决其投【标
— (一)投标文!件未经?投标单位盖章—和单:位负责人签字—;
【。 (二)》投标联合体》没有提交《共同投标《协议;
【 , (三)投【标人不符《合,。。国家或者招标—文件:规,定的资格《条件;
》 ? (《。四)同一《。投标人提交两个以】上不:同的投标文件或【者投标报《价但:招标文件要》求提交备《选投标的除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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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五)投标报价!低于成本《或者高?于招标文件设—定的最高投标限价;!
(!。六)投标《文件: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!质性要求和条—件作出响应;
! , (七)投】标人有串通投标、】弄,虚作假、行》贿等违法《行为
《 第五十二条【 投:标文件中有含义不】明确的内容》、明显?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!标委员会认为需【要投标?人作出必要澄清【。、说明的应》当书面通知》该投:标人投标人的—澄清、说明》。应当采用书面—形式并?不得超出投》标,文件的范围》或者改变《投标文件的实质性】内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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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评标委员会不得【暗示或?者诱导投标人作出】澄清:、说明不得接—受,。。投标:人,主动提出的澄清、说!明
第五十三!条 评标完成—后评:标委员会应》当向招?标人提交《书面评标报告—和中标?候选人名《单中标?候选人应当》不超过3个并标明】排序:
】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!委员:会全体成员签字对】评标结?果有不同《意见的评标》委员会成《员应当以书面—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!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!。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!委员会成员拒绝在】评标报告上签字又】不书面说《明其:不同意见和理—由的:视为同意评标结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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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【条 依?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!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!。评,标报告之《日起3日内》公示中标候选人【公示期?不得少于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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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 投标人或》者其他?利害关系人对依【法必须进行招标的】项,目的评标结果—有异议的应当在中】标候选人公示—期间提出招》标人应?当自收到异议之【日起3?日内作出答》复;作出《答复前应当暂—停招标投标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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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条 !国有:资金占控股或者【主导: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!招标的项目》招标人应《。当确定?排名第一的中标候】选,。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!的中标候选人—放弃:中,标、因不可抗力【不能履行合》同、不?按照招标《。文件要求提》。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!查实存在《影响:中标:。结,果的违法行》为等情形《不符合中标条件【的招标人可以按【照评标委员会提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】。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!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!也可以重新》。招标
第五十!六条 中标候选【人的经营、》财务:状况发生《较大变化或者存【在违法行为招—标人认为可能影响】。其履约能力的—应当在发出》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!。标,委员会按照招标【文件规?定,的标准和方法审查】确认
第【五十七条 招—标人和?中标人应《当依照招标投标法】和本条例的规定【签订书?面合同合《同的:标的:、价款、质量、【履行:期,限等主要条款应【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!人的投?标文件的《内容一?。致招标人和中标【人不得再《行订立背离合同【实质性内容的—其他协?议
!招标人最迟》。应当在书《面合同签订后—5日内向中标—。人和未中《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!保,证,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!息
第—五十八条 》招标文件要求中标】人提交履约保证【金的中标人应当按】。照招标文《件的要求《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】得超过中《标合同金额的1【。0%
—第五十九条 —中标人?应当按?照合同?约定履?。。。行义务完《成中标?项目中标人不得【向他人转让中标项】目也不得将中标【项目肢解后分—别向:他人转?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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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中标人按照合【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!同意可以将》中标:项目的部分非主体】、非关键《性工:作,分包:给,他,人完:成接受分《。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!的资格条件并—不,得再次分包》
中标】。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!招标人负责接—。受分包的《。。人就:分包项目承担连带】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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