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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】 开:标、评标和中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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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十四《。条 招标人》应当按照招标文【件规定的时间—、地点开标
! ? ,投标人少于3—个的不得《开标;招标人应当】重新招标
! 投标人—对开标有异议—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!出招标人应当—当场作出《答,复并制作记录
!。 第四十五条— 国家实《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!业分类标准和—管理办法具》体标准和办法—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!门会同国务》院有关部门制定
! 《 省?级,人民:政府和国务院有关】部门应当组建综【合,评,标专家库
【 第四十六条 【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!七条第三款规定的特!殊招标?项目外依法必须进行!招标的项目其评标】委员会的专家成员】应当从?评标专家库内—。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!中以:随机抽取方式确【定任何单位和—个人:不得以明示、暗【示等任何方式—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参!加,评标委员会的专家】成员:
依!。法必须进行招标【的项:目,的,招标人非因招—标投标法和本—条例规定的事由【不得更换依法确定】的评标委员会成【员更换评《标委员会的专—家成员?。。应当依?照前款规定》进,行
】 ,。评标委员会成员与】投标人有利》害关系的应当—主动回避
【 有—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!按照规定《的职:责分工对评标委【。员会成?员的确定方》式、评标专家的抽】取和评标活动进行】监督:。行政监督部门的【工作人员不得担【任,本部门负责监—督项目的评标委员】会,成,员
第四十】。七条 ?招,标投标法第三十【七条第?三款所称《特殊招标项目是指技!。。术复杂、专业性强】或者:国家:有特殊要求》采取随机《抽取方式《确定的专家难以【保证:胜任评标工》作,的项目
【第,。四十八条 》招,标人应当向评标委】员会:提供评标所必需【的信息但《不得明示或者—暗示其倾向》或,者排斥特定投标【人
? 招标】人应当根据项目【规模和?技术复杂程度等【因素合理确定评【标时间超过三分之】一的评?。标委:员会成员认》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!标人应当适当—延长
! 评标过程》中评标?委员:会成员有《回避事由《、擅离?。职守或者《因健康等原因—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!及时更换被更换【。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!出,的评审结论无—效由更换后》的评标委《员会成员《重新进行评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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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四十九条 评标委】员会成员应当依【照招标投标法—和,。本条例的《规定按照招标—文件规定的评标标】准和方法客观、【公正地对投标文件】提出评审意》见招标文件》没有规定《的评标标准和方法】不得作为评标的【依据
《 , : , 评标委员会成】员不得私下接触【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!人,给予的财物或者【其他好处不》得向招标人征—询确定中标人的意】向不得接受任何【单位或者个人—明示或者《暗示提出的倾向或】。者排:斥特:定,投标人的要求不【得有其他不客—。观、不?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!
第五—十,条 招标项目—设有标底的招标人】应当在开《标时:公布标底只》能,作为评?标的:参考不?得以:投标报?价是否接近标底作】为中标条件也不【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!底上下浮动范—围作为否决投标的】条件
》 第五?十一条 有下—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!员会:应当:否决其投标
! 《(一)?投标:文件未经投标单【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!签字;
【 , (二)投标】联,合体:没有提交共》同投:标协议?;
? ?。 (三)—投标人不《符合国家《或,者招标文件规—定的资格条件;【
? 《 ,(,四)同一投标人提】交两个以上》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!投标报?价但招标文件要【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!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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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】五)投标报价低于成!本或者高于招标文】件设定?的最高?投标限价《;
《 : ?(六:)投标文件没—有,对招标文件的—实质性?要求和条《件作:出响:应;
! (七)投》标人有串通投标【、,弄虚作?假、行贿等违法【。行为
第五】十二条 投》标文件中有含义不】明确的内容、明显文!字或者计算》错误评标委员会认】为需要投标人作出】必要澄清《、说明的应当—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投!标人的澄《清、说?明应当采用》书面形式并不得【超出: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!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!性内容
】 : 评标委员》会不得暗示或—者诱:导投标人作》出澄清、说明不得】接受投?标人:主动提出的澄—清、说?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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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第五十三条》 评:标完成后评标委员】会应当向《招标人提交书面评】标报告和中标—候选人名单》中标候选人应—当不超过3》个并标?明,排序
》 评标【报告应当由评标委】。员会全体成员签【字对评标结》果有不同意见—的评标委员》会成员应当以书面】形式说?。明,其不同?意见和理由》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!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!成员拒绝在评—标报:告,上签字又不》书面:说明其不《同意见和理由的【视为同意评标结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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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—四条 ?依法必须《进行招?标的项目《招,标人应当自收到【评,标报告之《日起3日内公—示中标候选人公【示期不得少于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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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》投,标人或者其他—利害关系人对—依法必?须进行招标的项目】的评标结果》。有异议的应》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!期间提出招标人应】当自收到异议—之日起3日内作出】答复;?作出答?复前应当暂停招标】投标活动
】第,。。五十五条 国有资金!。占控:股或:者,主导地?位,的依:。法必须进行招标的】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!排名:。第一的中《标候选人为中标【。人排名第一的中标】候选人放弃》。中标、因不可抗力】不能履?。行,合同、?不按照招标》文件要求提交履【约保证金或》者被查实存在影【响中标结《果的:违法行为等》情形不符合》中标条件的招标【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!会提:出的中标候》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!定其他中《标候选人为》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!标
第—五十:。六条 中标候—选人的经营、财务状!况发生较大变—化或者存在违—法行为招《标人认为可能—影响其?。履约能?。力的:应当在发出中标【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!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!定的标准和方法审】查确认
— 第五?十七条 招标人【和中标?人应当依照招标投】标法和本条例的规】定签:订书面合《同合同的《。标,的,。、价款、《。质,量,。。、履行期《限等主?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!件,和,中,。标人:的投:标文件的《内容一致招》标人:和中标?人不得再行》订,立背离合同实质【性,内,容的其?他协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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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《 招标人》最,迟应当在书》面合:同签订后《5日:内向中标人》和未: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!。标保证金及银—行同期存款利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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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五十八条《 招标文件要求【中标:人提交履约保—证金:的中标人应当按【照招标文件的—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!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!额的10%
!第五十九条 中标】人应当按照合同约】定履行义务》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!不得向他人转—让中标项目也不得】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!别向他人转让
】 》 中标人按照合同】。约定或者经招标人】同意可以将中标【项目的部分》非主体、非关键性工!作分包给他人—完成接受分包的人】应当具备相应—。的资格条《件并不得《再次分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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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中标人应当就【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!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!包项目承担》。连带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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