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【 初次?检验 !     第六条】 , ,渔业:船舶的初次检验【是指渔?业船舶检验机构在】渔业船?舶投入营运前对其】。。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! :。 ,     第七】条  下列渔业船舶!的所有者《或,者经营者《应当申?报初次检验 !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:制造:的渔业船舶; 【。 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(二)改】造的渔业《船舶(包括非—渔业船舶改》为,渔业船舶《、国内作业的渔【业船舶改《。为远洋作业》的渔业船《舶); 【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三)【进口的渔业船舶【   】  第八条  制】造、改造的渔业【。船舶其设计图纸、】技术文件应当经渔】业,船舶检验机构—审查批准并在开工】制造、改造前—申报初次检验渔业船!舶检验机构应当自】收到:。设计图纸、》技术文件之》日起20个工作日】内作出审查》决定并书面》通,知当事人 — ?     设计【、制造、改造渔业】船舶的单位应当【符,合国家规《定的条件《并遵守国家渔—。业船舶技术》规则: 》 ,   ? 第九?。条  制造、改造的!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!应当与渔《业船舶的制造—、改造同时进行 】   【  用于制造、改】造渔:业船舶的有》关航行、《作业和?人身财产《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!境的重要设备—、部:件,和材料在使用—前,应当经渔业》船,舶检验机构检验检】验合格?的方可使用 【 ?     前款【规定必须检验的重要!设备、部件和材【。料的目录由国—务院渔?业,行政主管部门制【定 : 《     第十条】  进口的》。渔业船舶《其设计图纸、技术】文件应当经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】审查确认并在—投,入营运前申报—。初次检验进口旧渔业!船舶进口前还—应当取得《国家:。渔业船舶检验机构】。出具的旧渔业船舶】技,术评:定证书 — , ,     第十一条!  渔业船舶检验】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!业船舶应当自检验】完毕之日起》5个:工作日?内签发渔业船—舶检:验证书;《经检验不合格的应】当书面通知当—。事,人并说?。明理:由, :。 :     经【检验合?格的渔?业船舶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擅自—改变其吨《。位、载重线、主机】。功率:、,人员定?额和适航区域;不得!擅自拆除《其有关航行、作业和!人身财产安》。。全以及防止污染环】境的重?要设备?、部件确需改变【或,者拆除的应当—经原渔业船舶—检验机构核准 !    — 第十二条  【进口的渔业船舶【和远洋渔业船舶的初!。次检验由《国,家渔业船舶检验机】构统:一组织实《施其他渔业船—舶的初次检验由船籍!港渔业船舶检验机构!负责实施;渔业船】舶的:制造地或者改造【地与:船籍:港不一致的初—次检:验,由制造地或者—改造地?渔业船舶《检,验,机构实?施;该渔业船舶【检验机构应当自检】。验,完毕之日起5个【工,作日内将检验—报告、检验记录【等技术?。。资料:移交船籍港渔业【船舶:。检验:机构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