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总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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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第,一条 《为了规范渔业船【舶的检验保》证渔业船舶具备安全!航行和作业的条【件保障?渔业船舶和渔民生命!财,产的安全防止污染】环,境依照中华人—民,共和国渔业法—制,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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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二条 在中华【人民:共和国登记》和将要?登记的渔业船舶(】以下简称《渔业船舶)的检【。验适用?本条例从《事国际航运的渔业辅!助船舶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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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条 国务院渔!业行政主管》部门主管全国渔【业船舶检验及其监督!管理工作
!。
中华【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!检验局(以》。下简称国家》渔业:船舶检验机构)行】使渔业船舶》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职!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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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地方渔业船舶—。检验机构依》照本:条例规定负责有关的!渔业船舶检验—工,作
! , 各:级公安边防、—质量监督和工商行政!管理等部门》应,。当在:各自的职责范—围内对渔业》船舶检验和监督管】理工:作予以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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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条 — 国:家,。。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!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!为初次检验、营【运检验和临时检【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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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?五条 渔业船【舶检:验应当遵循安全【第一、保证质—量,和方便渔民的原则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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