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: ,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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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, 第一条 — 为了规范》渔业船舶的检—。验保证渔《业,船舶具备安全航【行和作?业的条件保障渔业】船,舶和渔民生命—财产的安全防止污】染,环境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?渔业:法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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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条 在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登记和将要登记】的渔业船舶(以下简!称渔业?船舶:)的检验适用本【。条,例从事国际航运的渔!业辅助船《舶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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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?三条 国务院渔业!。。行政主管部门—主,管,。全国渔?业船舶检验及其监】。。督,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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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!人民共?和国渔业《船舶检验《。局(以下简》称国家渔业船舶【检,验机构)行使渔业】。。船舶检验及其监督管!理职能
! ? 地方渔业船—舶,检验:机,构依照本条例—规定负责《有关的?渔业:船舶检验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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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公安!边防、质量》监督和工《商行政管理》等部门应当在各自】的职责范围内对渔】业船:舶检验和监督—管理工作《。予以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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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条 》 国家对渔业船舶实!行强制检验》制度强制检验分【为,初次检验、营运检验!和临时检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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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条 渔业【船舶检验应当遵【循安全第一、保证】质量和方便渔民的原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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