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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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一条 为了!规范渔?业船舶的检验—保证渔业船》舶具备安全航行和作!业的条件保障渔业】船舶和渔民》。。生命财产《的安全防止》污染环境依照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渔业法制定本【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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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—条, 在中华人民【。共和国登《记和将要登记的渔业!船舶:(以下简称》渔业船舶)的—检,验,适用本条例从—事国际航运的渔业】辅助船舶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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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第三条 国务!院渔业行政》主,管部:。门主管全国渔业船】舶检验及其监—督管理工作
】。
《 中《。华人民共和国—渔,业船舶检验局—(以下简称国家【渔业船舶检验机【构)行使渔业船舶】检验及其《监督管理职能
】
】地方渔业船舶—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!规,。定负责有关的渔业船!舶检验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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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各级公安边防、】质量:监督:。和工商行《政管理等部》门应当在各》自的:职责范?围,内对渔业船》舶检验?和,监,督管理?工作予以《协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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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条 国家对渔!。业船舶实《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!。检验分为初次检验】。、营:运检验?和临时?检验
》
第五!条 : ,。渔业船舶检验应当】。遵循安全第一、【保证:质量和方《便渔民的原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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