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【 快递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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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?一,条 经营快递业】务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】取得快递业务经营】。许,可;未经许》可,任何单位《和个人不《得经营快递业—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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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!商不得投《资经营信件的国内】。快递业务《
! 国内快递业务是指!从收寄到投递—的全过程均发—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!境内的快递》业务
! 第五十二【条 申《请快递业务》。经营:。许可应当具备下列】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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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符—合企业法人条件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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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(二)在省、自】治区、直辖》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!资本不低于人民币】五十万元《跨省、自《治区、直辖市经营】的注册资本不—低于人民币一百万】元经营国际快—。递业:务的注册资本—不低于人民币—二百万元;》
! (—三)有与申请经营】。的地域范围相—适应的服务能—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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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四)有严格的—服,。务质:量管:理,制度:和完备的业务操【作规范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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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五)有健全!的安全保障制度【和措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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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六)法】律,、行政法规规—。定的其他条》件
】 第五十—三,条 :。 申请快递业务经】营许可在省》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!围内经营的应当【向所在?地的省、自治—区、直辖市》邮,政管理?机构提?出申请跨省》、自治?区、直辖市经营【或者经?营国: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!。国务院邮政管理部】门提出申《请;申请时应当提交!申请书和有关申请】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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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受理申请的【邮政管理《部门:应当自?。受理:申请之日《。。起,四十五日《内进:行审查作《出批准或者不予【批准的决《定予以批《准的颁发《快递业务经营—许,。。可证;不予》批准的?书面通?知申请人并说明理】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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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政【管理部门审查快【递业务经营许可【的申:请,应当考虑《国家安全等因素并】征求有关部门的意】。见
! 申?请人:。。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!证向工商行》政管:理部门依法》办理登记后方可经】。营快递业《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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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》五十:四,条 邮政企—。业,。以外的经营快递业务!的企业(以》下称快递《企业)设《立分支机构或—者合并?、分立的应当向【邮政管理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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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五十?五条 快》递企业不得经营【由邮政企《。业专:营的信件寄》递,。业务不得寄》递国:家机关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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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【六,条 快《递企业?经营邮政企业专【营业务范围以外【的信件快递业务应当!在信件?封,套的显著位置标注】信件字样
!
快递企业!不得将信《件打包后作为—包裹寄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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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第,五十七条 》 经营国际快—递业务应当接受邮政!管理部门和有—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!管邮政管理部—门和有关部门可以要!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!的企业?提供报关数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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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五十八条 快递】企业:停止经营快》递业务的应当书【面告:。知邮:政管理部门交—。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!证并对尚未投—递,的快件按照国—务院邮政管理部【门的规定妥》善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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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五十九条 】 本法第六条—、第二十一条、【第二十?二条、第二十四【条,、第二十《五,条、:第二十六条第一款】、第三十《五条第二款、第三】十六条关《于邮:政企业?及其从业人》员的规?。定适用于快递企【业及其从业人员;】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!理场所?的规定适用》。于快件处理》场所;第三》条第二款、第—二十六?条第二款、》第三:十五条第一款、第】三十六?条、:第三十七条关于邮】件的规定适用于快】件;第?四十五条第二款关】于,邮,。。件的损失赔偿—。的,规定适用于快件的】损失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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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六十条 经【营快递?业务的企业》依法:成立的行业协会【依照法律、行政法】规及其章程规定制】定快递行业》规范加强行》业,自律为企业提—供信息、培训等方】面的:服务促进快》递,行业的健康发—。。。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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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经营?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!对其从业人员—加强:法制教育、职业道德!教育和业务技—能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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