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
第七?章, ,监督:检查
!
第六十一!条 ?。邮政管理部门依法】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!以采取下列监督【检查措施:
】。
—。 (一)】进入邮政企业—、快递企业或者涉】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!的其他场所实施【现场检查;
【
?。
!(二)向有》关,单,位和个?人,了,解情况;
》
》 】(三)查阅、—复制有关文件、资料!、凭证;
!
》 (四)【经邮政?管,理部门负《责人批?准查封与《违反本法活动有【关的场所《。扣押:用,于,违反本法活动的【运输工具以及相关】物品:对信件以外的—涉嫌夹带禁》止寄递或者》限制寄递物品的邮】件,、快件?开拆检查《
】 :第六十二条 — 邮政管理部—门根据履行监督管】理职责?的,。需要可?以要求邮政企—业,和快:递企业报告有关经】营情况
《
【 第?六十三条《 邮政管理部门】进行监?督检查时《监督检查《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!。应,当出示?执法证?件对: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进!行的:。监,督检查有关单位和】个人:应当:配合不得拒》绝、阻碍
!
第六【十四条 邮—政管理部门工—作人员?对监:。督检查中知悉的商】业秘密负《。有保密义务》
! 第六十五条 【 邮政企业和快递】企业:应,。当及时、妥善处理】用户对服务质量提】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!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!邮,政管理部门》申诉邮?政管理部门》应,当及:时依法处理并自【接到:申诉之日起》三十日?。内作出答复》
! 第六十六条 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人对违反本法【规定:的行为有权向邮政管!理部:门举报邮《。政管理部门接—到,举报后应当及时依】法处理?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