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—章 监督《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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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十一条 —邮,政管理?部门: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!责可:以,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!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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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— (一)《进入邮政企业—、快递企业或者【。涉嫌发生违反—本法活动的》其他场所《实施现场检查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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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。 (二)向有【。关,单位:。和个人了解情况;】
【 》 , (三)查阅—、复制有关文件、】资料、?凭证:;
】 【(,四)经邮政管—理部门负责》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!法活动?有关的场所》扣押用于违反本法】活动的运输工—具以:及,相关物品《对信件以外》。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!或,者,限制寄递物品的【。邮件、?快件开拆《检查
】。 第六十二条! 邮政管理部门根!据履行监督管—理职责的需要—可以要求邮》政企业和快》递企业报告有关【经营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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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六十三条】 邮政管理部门】进行监督检查时监】督检:。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!并应当出示执法证】件对邮政管理部【门依法进《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!位和个人《应当配合不得拒绝】。、阻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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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十【四条 邮政—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!监督检查《。中知: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!密义务?
】。 第六十五—条 邮政企—业和快?递企业应当及时【。、妥善?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!提出的异《议用户对处理—结果不满意》的可以向邮政管【理,部门申诉邮政—。管理: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!理并:自接到申诉之日起】三十日内作》出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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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六十?六条 ? 任何单位和个人】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!为有权向邮》政管:理部门举报邮—政,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!应当及时依》。法处: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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