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疫?苗生产?和批签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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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二条 —国,家对疫苗生产实行】严格准入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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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从事疫》苗,生产活?动应当经省级以【上人民政府药品【监督管理部门批【准取:。得药品生产许—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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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【疫苗生产活》。动除符合中华—人民共和《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!从事药?品生产活动》的条:件外:。还应当具备下列【条,件
! (一】)具备适度规模和足!。够的产能储备—;
】。 ? (二—)具有保证生物安】全的:制,度和设施、设—备;
】 , 【(三)符合》。。疾病预防、控—制需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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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疫苗上市许可持!有人应当具备疫苗生!产能力;超出疫【苗生产能力确需委托!生产的应《当经国务《院药品监《督管:。理部门批准接—受委托生产的—应当遵守本法规定】和国家有关规定保证!疫苗:。质量
! 第二十三条 !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!人的法定代表—人,、主要负责人应【当具有良好的信【用记录生产》管理负责人、质【量,管,理负责人、质量【受权人等关键—岗,位人员应当具有相关!。专业背景和从业【经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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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疫苗上市】许可持有人应当加】强对前款规定—人员的培训和考核】及时:将其任职和》变更:情况向省、》。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!政府:药品监督管》理部门报告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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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四—条 疫《苗应当按照》经,核准的生《。产工艺和质量控制】标准:进行生产和检—验生产全过程应【当,。符合药品生》产质量管理规范的】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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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疫苗上市许可持!。。有人:应当按照规定对疫】苗生产全过程和疫苗!质量:进行审核、》。检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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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五条:。。 疫苗上市许可】持有人?应,当建立完整的生产】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加!强偏差管理采用信】息化手段如》实记录生产、检验】。过程中形《成,的所有数《据确保?生,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!定要: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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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:六条 国家—实行疫苗批签发制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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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批疫】苗销售前或》者进口?时应当经国务—院药品?监督管?理部门指定的批【签发机?构按照相《关技术要求进行【。审核:、检:验符合要求的—发给批签发证—明;不?符合要?求的发?给不:予批签发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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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不予批签发的—疫苗不得《销售并应当由省、】自治区?、,直辖市人《民政府药品监—。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!;不予批《。签发的进口疫—苗应当由口岸所在】地药品?监督:管理部门监督—销毁:或者:依法进行其》他处理?。
【 国务院药【品监督?管理部门、批签发机!构应当及时公布【上市疫苗批》签发结果供公众【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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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:七条 申请疫【苗,批签发应当》按,。照规定向《批签:发机:构提供批生产及检】。验记录?摘要等资《料和:同批号产品等样品进!口疫苗还应》当提供?原产地?证明、批《签发证明;在原【产,地,免予批签发的应【当提供免予批—签发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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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八条 预防、【控制传染《病疫情或《者应对?突发事件急需的疫苗!经国务院药品监督】管理部门批》。准免:予批签?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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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, ,第二十九条 疫苗!批签发应当逐批进行!资料审核和抽—样检:验疫苗批签发检【验项:目和检验《频次应?当根据?疫苗质?量,风险评?估情况进行动态【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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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对疫苗批签发申【请资:料或者?。样品的真实性有【疑问或者存在其他】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情!况,的批签发机构应当】予以核?。实必要时应当—。。采用:现场:抽样检验等》方,式组:。织开展?现,场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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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。。 第三十条【 批签发》机构在批签发过【程中:发,现疫:苗存在重大质量风险!的应当及时向—国务院药品监督管】理部门和省、自治】区,、直:。辖市人民政府药【。品监督管理部门报】告
】 ?接到报告的部门【应当立?即对疫?苗上市许可持有人】进,行,现场检查根据—检查结果通知批签】。发,机构对疫苗》上市许可持有—人的相关产品或者所!有产品不予批签发】或者暂停批签—发并责令疫苗上市】许,可持有人整改—。。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!应当立?。即整改?并及时?将整改?情况向责《令其整改的部门报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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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三十一条【 对生产工艺偏差!、质量?差异、生产过程【中的故障和事—故以及采取的措施】疫苗上?市许可持有》人应当如实记—录并:在相:应批产品申请批【。签发:的文件中载明;可】能影:响疫苗质量》的,疫苗上市许可—持有人应《当立即采取措施并】向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人《民政府?药品:监督管理部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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