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六章 】经费:保障 】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二条?  国家将义务教育!全,面纳:。入财政保障》范围义?务教育经费由国【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!政府依照本法规定】予以保障 【   》  :国务院和地方各级】人民政府将义—务教育经《费纳入财政预算按】照,教职工编制》标准、工资标准和学!校建设标《准、:。学生人均《公用经?。费标:准等及?时足额拨付义务【教育经费确保学校】的正常运《转和:校舍安?全确:。保,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!发放 ?  —   国务院—。和地方各级人民【政府用于实》施义务教育财政拨】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!于财政经常性收【入,的增长比《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!人数平均的义—务教育费用逐步【增长保证教职工【工资和学生人—均公用经费逐步增】长 ?。     】第四十三条  【学校的学生人均公】。用经: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!财政部门会同教育行!政,部门制?定并根据《经,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适!时调整制定、调整】学生人均《公用经费基》本标准应当》满足教育教》学基本需要 !     省、】自治区、直辖市【人民政府可以—根据:本行政区域》的实际情况》制定不低于国家标】准的学校学生人均】公用经费《标,。准 【    特》殊教育学校》(班)学生人均公】用经费标准应当高于!普通学?校学:生人均公《用经费标准》 ?。     第】四十四条《  义务《教育经费《投入实行国务—院,和地方各级人—民政府根《据,职,责,共同负担省、自【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!府负责统筹落—实的体?制农村义务教—育,所需经?费,由各级人《民政府根据》国务院的规定分项】目,、按比例分担—    ! 各级人民》。政府对家庭经济困】难,的适:龄,。儿童、少年》免费提供教科书【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! :    【。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!的具体办法由国【务院:规定  !   第四十五条 ! 地方各级人民政】府在财政预算—中将义务教育经费】单列 》 :     》县级人民政府—。。编制预?算除向农村地区学】校和薄弱学》校倾斜外应当均衡安!排义:务教育经费 】   》。。  第四十六条【  国?务院和省、自治区】。。、,直,辖市人民政府规【。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!加,大一般性《转移支付《规模:和规范义务教—育专项转移支付支】持和:。。。引导地方各级人民】政府:增加对义《务教:。育的投入地方各【级人民政府确—保将: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!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!照规定用于义务教】育 》     第四】十七条  国—务院和县《级以上地方人—。民政府根据实际【需要设立专》项资金扶持农—村地区?、民族地区》实施义务《教育 【     第四十八!条  国家鼓—励社会组织和个人】向义务教育捐—赠鼓励按照国家有】关,。基金会管理的规【定设立义《。务教:育基金 《    】 第四十九条—。  义?务教育经《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!用于义务教育;【。。任何组织和》个人不得侵》占、挪用义务教【育经费不得向学【。校非法收取或者【摊派费用《 》    《 第五十条 — 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建立】健全义务教育经【费的:审计监?督和统计公告制度】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