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【 药品经《营 ? 《     第五】十一条  从—事药品批发活动应】。。当,经所在地省、自治】区、:直,辖市人民政》府药品?监督管理部门批【准取得?药品经营许》可,证从事药品零—售,活动应当经所—在,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药?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!取得药品《经营许可证无—。药品经营《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!品   !  药品经》营许可证应当—标明:有效期和经》营范:围到:期重新审查发证 】    】 药品监督管理部】。门实施药《品经营许可除—依,据,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!的条件外还应当遵】循方便群众》购药的原则 【   —  第五《十,二,条 : ,从事药?品经营?活,动应当具备以下条】件:: :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—有,依法经过资格认定】的药师或者其他【药学技术《人员:;  】    《。   (二)—有与所?经营药品相适应【。的营:业场所、《设备、仓储设施和】卫,。生环境; 》 , ?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》有与所经营药品相】适应的质《量管理机《构,或,者人员; ! 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有保证》药品质量的》。规章制度并符合国】务院药品监》督管:理部门依《据本法制《定的药品经》营质量管理规—范要:求 —     第五【十三条  从事【药品经?营,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!营质量管理规范建】立健全药品》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!证药品经营全过程】持续符合法定—要,求 —     国家鼓】励、引导药品—。零售:。连,锁经营从事药—品零售连锁》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!应当建立统一—的质量管理制度对】所,。属零售企《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!理责任 》   —  药品经》。营企业的《。法,定代表人、主要【负,责,人对:本企:业的:药品经?营,活,动全面负责 !   《  第五《十四条  国家对药!品实行处方药与非】处方:药,分类管理《制度具?。体办法由国务—院药品监督管—。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!生,健,康主管部《门制定 !。  :  :第五十五条 — 药品上市许可【持有人、药》品生产企业、—药品经营企业和医】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!市,许可持有人或者【具有药品生产、经营!资格的?企,业购进药品;但【是购进未实》施审批管理的中药】材除外 【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《。六条 ? 药品经《。营企业购进药—品应当?建立并执《行进货检《查验收制度验—明药: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!识,;不符合规定要【求的不?得购进?和销售 】     第五十】七条 ? 药品经营企业【购销药品应当有真】实、:。完整的?。购销记录购销记【录应当注《明药品的通用—名称、剂《型、规格、产品批号!、有效期、》。上市许?可持有人、》。生产企业、购销单位!、购销数量、—购销价格、购销【日,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!管理部?门,规定:的,其他内容 — :    》 ,。第五十八条  药】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!应当准确无误—并正确说明》。用法、用量和注【意,。。事项;调《配处方?应,当经过核对对—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!自更改或者》代,用对:有配伍禁忌》或者超剂量》的处方应当拒绝【调配;?必要时经处方—。医师更正或者重【新签字?方可调配《  【。   药品经营企】业销售中药材—应当标明产地 】 : :    依法—经过资格认定—。的药师或者其他药】学技术人《员负责?本企业的药品管理】、处方审核和调配】、合理用药指导等工!作 —   ?  第五十九条 】 药品经营企业【应当制定和执—行,药品保管制度—。采取必要《的冷藏、防冻—、防潮、防虫、防鼠!等措施保《证药品质量 — ,     】药品入库和出库应当!执,行检查制度》    !。 第:六十条 《 城乡集市贸—。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!。材国务?院另有规定》的除:外 【  :  第六十一条【  药品上市许可】持有人、《。药品经营企业通【过网络销售药品应】当遵守本法》药品经营的有关规】定具体管理办—法由国务《院药品监督管理【部,门,会同:国务院卫生健康【主管部门等部门制定! 《 ,     疫苗、】血液:制品、麻醉药品、】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!性药品、放射性【药品、药品类—易制:毒化学品等国—家实行特殊管理【的药品不得在网络】上销售 》    【 ,第六十二条  【药品网络交易第【三方平台《提供:者应当按照国—务院:药,。品,监督管理部门—的规定向所在地【省、自?治区、直辖市—人民政府《药品监?督管理部《门备案 】 ,。    第三方平】台提供?者应当依《法对申请《进入平?台经营的药品上市】。许可持有人、药【品经营企业的资【质,。等进行审核保证【其符:合法定要求并对发】生在平?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!行管理?  【。 ,  第三方平台【提供者?。发现进入平台经【营的药品上市—。许可持有人、—药,品经:营企业有违反本法规!定,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!并立即报告所—在地县级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】管理部门;发现【严重违?法行:。为的应?当立即停止》提供网络交》易平台?服务  !。   第六十三条】  新发现》和从境外《引种的?药材经国务》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!批准后方可销售【  【   第六十四条 ! 药品?应当从允许》药品:进口的口岸进—口并由进口药品的】企业向?口岸: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!部门备案海》关凭药品监督管理】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!通,。关单办理通关手【。续无进口药》品通关单的》海,关不得放行 【    【 口岸所在地—药品:。监,督管理部门应当【通知药品检验机【构按照国务》院,药品监督管理部门】的规定对进口—药品进行抽查检验 ! 《  :   允许药品【进,口的口?岸由国务《院药品监督管理【部门会同《海关总署提出—报,国务院批准 —     !第六十五《。条  医疗机构因临!床急需进口少量药】品的经国务院药【品监督管《理部门或者国务【院授权的省、自治区!、直辖市人民政府】批准可以进口进口的!。药品应?当,在指定医《疗,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!。目的 】。 ,   个人自用携】带入境少量药品按】照国家有《关规定办理 】 ?    第》六十六条  —进,口、出口麻醉药品】和国家规定范围【。内的精神药》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!品监:督管理部门》颁,发的进口准许证【、出口准许证 !     【第六十七条  【。禁止进口疗效不【确,切、不良《反应:大或者?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!健康的药品 】 ?    第六十【八条 ? 国务院药品监督】。管理部门对》下,列药品在销》售前或者进》。口时应当《指,定药品检验机构【进行检验;未—。。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!格的不得《销售或?者进口: !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,。。(一)?。首,次在中国境内销【。售的药品; —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二—)国务院药品监【督管理部门规定的】。生物制?品,; 》   《 ,。     (—三)国务院规定【的其他药品》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