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 第二节 审查】与决定
【第三:十四条 《行政机关应当—对申:请人提交的申请【材料进行审查—
— 申请人》提交的申请》材料:齐全、符合法定形】式行政机《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!的应当当场》。作出书面的行—政许可决定》
【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!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!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!行政机关应》当指:派两名以《上工作人员》。进行核查
】第三十五《条 依法应当先经】下,级行:政机关审查》后报上级行政机关】决定的行政》许可下级行政—机关应当在》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!。查意见和全部申【请材料直接》报,送上级行政机—关,上,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!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!材料:
,
第三十六【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!许可申?请进行审查时发【现行政许《可事项直接关系他】人重大利益的应当】告知该利害关系【人,申,请人、利害关系【人有权进行陈—述和申辩行政机关】应当:听取申请人、—利害关系《。人的:意见
—第三十七《条 行政机关对行政!许可申请进》行审查后除当—场作出行《。政许可决《定的外应当在法【定期:限内按?照,规定程序作》出行政许可》决定
第三】十八条 申请人【的申请符合法—定条件、标准的行】政机关应当依法【作出准予《行,。政许可的书面—决定
】 行?政机关依法作出【不予行?。政许可的书面—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!。并告知申请人享【有,依法申请行政—复议或?者提起行政诉讼的】权利:
,
?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!关作出准予行政【。。许可的决定需—要颁发行《。政许可证件的—应当:向申请人颁发加盖】本,行政机关印》章的下列行政许【可证件
— 》(,一)许可证、—执照或者其他许【。可证:书;
! ,(二)资格证、资质!证或者其他合格【证书;
】 : (三)行》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!者证明文件;
! , (四)法律!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《行政许可证》件
】 行政机关实施【检,验、检测、检疫的可!。以在检?验、:检,。测、:检疫合格的》设备、?设施:。、产品、物》品上加贴标》签或者加盖检验【。、,检测、检疫印章
! 第?四十条 行政机【关作出的准予行政】许可:决,定应当?予以公开公众有权】查,阅
第四【。十一条 法律、行】政法规设定的—。行政:许可其适用范围没】有地域限制的申请】。人取得的行政—许可在全国范—围内有效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