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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节《 审判监《。督程: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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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十《条 当事人对已【经,发生法?律效力的判》决、裁定认为确有错!误的可以向》上一级?。人,民法院申请再—审,但判决、《裁定:不停止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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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?九十一条 —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!列情形之一》的人民法院应当再】审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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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一)不—予立案或者驳回【起诉确有错误的【;
! , (二)有!新的证?据足以推翻》原判决、裁定—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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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》 (三)原》。。判决、裁《定,认定事?实的主要证据—不足、未经质证【或者系伪造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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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》(四)原判决、裁定!适用法律、法规确】有错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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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!。五)违反《法律规定的》。诉讼程序可能—影响公?正审判的《;
【 (!六)原判《决、裁定遗漏诉讼请!。求的;
! (!七)据以作出—原判决、裁定—的法律?。文书被撤销或者【变,更的;
【。
— (八)【审判人员在审理该】案件时有贪污受贿】、徇私舞《弊,、枉法?裁,。判行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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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九十二条 —各级:人民:法院院长《对本院已经》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!、裁定发现有—本法第九十》一条规定情形—之一:或者发现调解违反】自愿原则或者—调解书内容违—法认为需要再审的】应当: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!决定
】 最》高人民法院对地方】各级人民法院已经】发生法律《效,。力的判决、裁定【上级人民法院对下】级,人民法院已经发【生法律效力的判决】、裁定?发现有?本法第九十一条【规定情形《之一:或,者发:现调解违反自愿【原则或者《调解:书内容违法的有权】提,审,或者指令下》。级人民法院再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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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, 第九十三条 最!高人:民,检察院对各》级人民法院已—经发:生法律效力的判【决、裁定《上级人民检》察院:对人民法《院已经发生法—律效力?的,判决、裁定发现有】本,法第九?十一条规定》情形之一《或者发现《调解书损害》国家利益、社—会公共利益》的应当提出》抗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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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【方各级人民检察【院对同级人民法【院已经发生法律效】。力,的判决、裁定发现有!本法第九十一条【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!现调解书损害国家】利益、社会公—共,利益的可以向同【级,人民:法院提出《检察建议并报—上级人民检察院【备案;也可》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!院向同级人民—法院提出《抗诉
! : 各级人《民检察院对审判【监督程?序以外?的其他审判程—序中审判人员—的违法?行为有权向同—级人民法院提—出检察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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