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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【 ,。起诉和受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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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。 第四十四【条 对属于人—。民法院受案范围的】行政:案件:。公,民、法人《或者其?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!机关申请复议对【复议决定《不服的?再向人民《法院提起《诉讼;?也可以直接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】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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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法》律、法规规定应【当先向行政机—。关,申请复议对复议决】定不服?再向人民《法院提起诉讼的【。依照:法律、法《。规的规定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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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十五条》 公民、法人或】者其他?组织不服复议决定】的,可以在?。收到复议决》定书之?日起十五日内向【人民法院提》起,诉讼复议机关—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!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!日起十五日内向【人民法院提起诉【讼法律?另有规定《的,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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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六条:。 公民、法人或者!其他:组织直接向人—民法:院提起诉讼的应当】自知道?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!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!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!的除: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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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】不,动,产提:起诉讼的案件—自,行政行为作出之【日起超?过二:十,年其他案件自行政】行为作出之日起超】过,五年提起《诉讼的人民法院【不予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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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 第四十七条 】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】他组:织,申请行?政机:关履行保《护其人?身权、财产》权等:合法权益的法定【职责行政机关在【接到申请《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!行的公民、法—人,或者:其他组织《可以向?人民法院《提起诉讼法》。律、法规对行政机】。关履行?职责的期限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】定,
— 公民、法人!或者其他组》织在紧急情况下请】求行政机关履行保】护其人身权》、财产权等合法【权益的?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!。履行:的提起诉讼不受前】款规:。定期限的限制—
】。。 第四十八条【 公民《。、法人或者》其他组织因不可【抗力或者其他不属】于自身的原因—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!误的时?。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!内,
【 公民、法人】或者其?他组:织因前款规定—以外的其他特—殊情况耽误起—诉期限的在障碍消】除后十日内可以申】请延长期限是否准】许由:人民法?院,决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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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》四十九条《。。 :提起诉讼应当符【合下列条《。。件,
【 , (一)!原告:是符合本法第—二十五?条规定的公民、【法人或?者其他组《织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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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?。二,)有:明确:的被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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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《)有具体的诉—讼请求和事实—根,据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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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》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!围,和受诉人《。民法院管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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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五十条 《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!院递交起诉状—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!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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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!难的可以《口头起诉由人民法】院记入笔录出具注】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!告知:对,方当事人《
】 第五十一条【。 人民法院在接到!起诉:状时:对符合本法规—定的起诉条》件,的应当登记立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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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对当《场不能判定是—否符合本法规定的】起诉条?件的应当接》收起诉状出具注【明收到日期的书【面凭证并在七—日内:决定是否立》案不:符,合起诉条件的—作出不予立案的裁】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!予立案的理由原告】对裁定不服的可以】提起:上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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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起诉?状内容?欠,缺或者有其他错【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!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!事人需要补正的内】容不得未经指导【和释明即以起—诉不符合条件为【由,不接收起《诉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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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于不接收起诉状、!接收起诉《状后不出《具书面凭《证以及不《一次性告知当事【人需要补正》的起:诉状内容的当事人】可以向上级人民【法院投诉上级—人民法院《应当责令改正—并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?员和其他直接责【任人员依法给—予处分
! 第五十二条! 人?民法:院既不立《案又:不作出不予立案裁】定的当事人可以向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】诉上一级人民法【院认为符合》起诉条件的应当立】案、审理《。也,可以:指定:其他下级人民法院】立案、?审理
】。 , ?第五十三条》 , 公民、法》人或者?其,他组织认《为行:政,行为所?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!地,方人:民政府及《其,部门制定《的规范性《文件:不合法在对》行政行为提起—诉讼时可以》。。一并请?求对该?规范性文件进行【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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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前款规定的规!。范性文件不含规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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