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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六:章, 起诉和受》理 !  :  第四十四—条 对属《于人民法《院受案范围的行【政案件公民、法人或!者其他?。组,织可:以先向行政机—关申请?复议对?复议决?定不:服的再向人民—法院提?。起诉讼;也可以【。直接向?人民法院提》起诉讼 【   《 , 法:律、法规规定应当】先向行政《机关申请《复议对?复议决定不》服再:向人民法院提—起诉讼的依照法律、!。。法规的规定 【    【 第四十五条  公!民、:法人或者其》他组织不服复议【决定的可以在收到】复议决定书》之日起十五》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!诉讼复议《机关逾期不作—决定的申《请人可以在》。复议:期满之?日起十五《日内向人民》法院提起诉讼法【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】。 : 《 ,   第四十六条 ! 公民、法》人或者其他组织直】接向人民法院—提起诉?讼的应当自知道【或者应当《知道:作,出行政行为之日起】六个月内提》。出法律另有》规定的除外》 —    因不—动产:提起诉讼的案件自】行政:行为作出之日起【超过: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!政行为作出之日起】超过:五年提?起诉讼的人民法院】不,予受理? ? ,     第【四十七条 》 公民、法》人,或者其他组》织,。申请行政机关履行】保,护其:。人身权?、财产?权等合法权益—的法定职责》行,政机关在接到申请】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!行的公民、法人或者!。其他组织可以—向,。人民法院提起诉【讼法律、法规对行】。政机关履行职—责的期限另》有规定?的从其规定》 》 ,    公民、法人!。或,。者其他组织》在紧急?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!履行保护其》人身权、财产—权等合?法权益的法定—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!的提起诉讼不受【前款规定期限的限】制 — ,    第四十【八条:。  :公民、法《人或:者其他组织》因不可抗力》或者其他《不属于自身的原【因耽:误起诉期限》的被耽误《的时间不《计算在起诉》期限内 —     【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!组织因前《款规定?以外的其《他特殊情《况耽误起诉期—限的在障《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!申请延长《期限是否《准许由?人民法院《。决定  !。   ?第四十九《条  提起诉讼应】当,符合下列《条件: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(一)原》告是符合本法—第二十五条》规定的公民、法【人,或者其?。他,组织;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:二)有明确的被告】; 《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:(三)有具》体的诉讼请》求和事?。实根据; 【 ,。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:属,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!和受诉人民法—院管辖 《 :  《  : 第五十条 — 起诉应当向人民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】按照被告人数提出】副本 】   ? 书写起诉状—确有困?难的可?以口头起诉》由人民法《院记入笔录出具注】明,日期的书面》。凭证并告知对方当】事人 —    》 第五十一条  人!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!时对符合本法—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!当登记?立案 》 :     对当场不!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!规,。定的起诉条》件的应?当接收起诉状出【具注明收到日期的】书面凭证并》在七日内决定是【否立案不《符合起诉条件的作】出不予?立案的裁定裁—定书:应当载明不予—立案的理由原—告对裁定《不服的可以提—起上诉 —   》  起诉状内—容欠缺或者有—其,他,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!和释明并一次性告】知当:事人需要《补正的内容不—得未经指导和—释明即以《起诉不?符合条件为由—不接收起诉状 ! ?    《对于不?接收起诉状、接【收,起诉状后不出—。具书面凭证》以及不一次性告【知当事人需》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!的当事?人可以向上级人民】法院投诉上级人【民法: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!直接负责的》主管人员和其—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!给予处分 — :  ?。   第五十二条】  人民法》院既不立《案又不作出》不予立?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!向,。上一级人民》法院起诉上一—级人民法院认—为符合起诉条件的】应当:立案、?审理也可以指—定其他下《级人民法院立案、审!理 》 ,     第五十】三条  公》民、:法人或者其他—。组织认为行》政行:为所依据的国—务,院部门和地方人民】政府及?。其部门制定的规【。范性文?件不合法《在对:行政行为提起诉【讼,时可以一并请—求对该规范》性文件进行审—查 》   《  前款规定—的,规范性文件不含规】。章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