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【。
!
第一节 一—。。般,规定
?
:
?
: 《第五十?四条: 人民法院公开审】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!家秘:密、个人隐私—。和法律?。另有:规定的除外
】
》 涉及《商业秘密的》案件当?事,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!可以不公开》审理
》
【第五十五条 — 当事人认为审判】人员:与本案有《利,害关系或者有—其他关系《。可能影响公正审【判有权申请审—判人员回避
【
《 审判人员】认为自?己与本案有利害【关系或者有》其,他关:系应当申请回避
!
《 前两款规】定,适用于书记员—、翻译人《员、:鉴定人?、,勘验人
》
—。 院长《担任审判长时的【回避由审判委员【会决定;《审判人员的回避由】院长决定;》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!判长决定《当事人对决定不服】的可以申请复—议,一次
! 第五十—六条 《诉讼期间不》停止行?政行为的执行但【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【裁定停止执行
【
! (一—)被告认为》需,要停止执行的;
!
《 : (二】),原告或者利害关【系人申请《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!为该行?政行为的执行—会,。造成难以弥补—的损失?并且停止执》行不:损害国家利益—、社会公共利益【的;
?
?
: (!三)人民法》院,认为该行政行为的】执行会给国家利益】、社会公共利—。益造成重大损害【的;
】。 【 ,(四)法律》、法规规定》停止执?行的:。
:。
,
:
》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!者不:停止执行的》裁定不服的可以【申请复?议一次
—
》 , 第:五十七?条 :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!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!抚恤金、最低生活保!。障金和工伤、医疗社!会保:险,金的案?件权:利义务关系》明确、不先予—执行将严《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!。以根据原告的申请】裁,定先予执行
!
》 当事人《对先:予,。执行裁?定不服的可》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!期间不?停,止裁:定的执行《
,
【 第五十八条【 经人《民法院传票传唤原】告无正当理由—拒不到庭或》者未经法《庭,许,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!照撤诉处理;被告无!正当理由拒不到【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!。中途:退庭的可以缺席判】决
—
第—五十九条《 诉讼《参与人或者》其他人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人民【。法,院可以根据情节轻】重予以训诫、—责令具?。结悔过或者处—。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】、十五日以下的拘留!。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!。。
? : (【一)有义务协助【调查、执《行的人对人》民法院?的协助?。调查决?定、协?助,执行通知书无故【推拖、拒绝》或者妨碍调查、执】行的;
! 》。 (二)伪造、!隐藏、?毁灭证据或者—提供虚假证明材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!。案,件的;
《
】。 (三)】指使、贿买、胁迫】他,人作伪?证或者威胁、阻【止证人作证》的;:
:
【 (四)】隐,藏、:转移、变卖、毁【损已被查封、扣【押、冻结的财产的】;
:。
! (五)以欺!骗、胁迫等》。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!的;
》
【 (六)以暴!力、威胁或者—其他方法《阻碍人民法院—工作:人员执行职务—或者以哄闹、—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!人民法院工作—秩序:的;
》
:
, (!七)对?人,民法院?审判人员或》者,其他工作人员、【诉讼参与人、协助调!查和执行的人员【恐吓、侮辱》、诽谤、诬陷、殴打!、围攻或者打击报复!的
—。
, 人》民法院?。对有前款规定的行】为之一?的单位可《以对其主《。要,负责人或者直—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!规,定,予,以罚款、拘留—;构成犯罪》的,依法追究刑事—责,。任
》
罚【款、:拘留须经人》民法院院长批准当】事人不服的可以【向上一级人民法【院申:请,复议一次《复议期间不停—止执行
》
》 第《六十条 《 人:民法:院审理行政案件【不适用调解但是行】政赔偿、补偿—以及行政机》关行:。使法律、法规—规定的自由》。裁量权的案件—可以调解
【。。
调】解应当?遵循自愿、》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!家利益、社会—公共利益和他人【合,法权益
《
!第六十一条 — 在涉及行政—许,可、登记、征收、征!用和行政机关—。对民事争《议所作的裁》决的行政诉讼—中当事人申请—一并解?决相:关民事?争议的人民法院【可以一并《审理
》
:
在—行政诉讼中》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!件的审理需以民事】诉,。讼,。的裁判为依据—的可:。以裁定中止》行政诉讼
】
第【六,十二条 人民【法院对行政案件【宣告:。判决或?者裁定?前原告?申请撤诉的或—者,被告改变《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!。告同意并申请—撤诉的是否准许由】人民法院《裁定
—
,
《 第六?。十三条 》人民法院《审,理行政案《件以法律和行—。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!。为依据地方性法【规适用于《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!行政案件
】
人民法!院审:理民族自《治地方的行》政案件并以》该民族自《治,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!行条:例为依据
】
人民】法院审?理行:政案件参照规章
!
《 : , 第六十四条— 人民法院在审】理,行政案件《中经审查认为—本法第五十》三条:规定的规范性—文件不合法的不【作为认?定行政?行为合法《的依据?并向制定机关提出】处理建议
【
《。 , 第六《十五条? 人民法院应当】。公开发生法律效【力的判?决书、裁《定书供公众查阅【但涉及国家秘—密、商业秘密—和个人隐私的内容】除外:
— 第》六十六条 —人民法院在审理行】政,案件中认为》行政机关的主管人】员、直?接责任?人员违法违纪—的,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!监察机关、该行政】。机关或者其上一【级行政机《关;认为有犯罪行为!。的,应当将有关材料移】送,公安、检察机关
】。
】 人民?法院对被告》经,传票传唤无正当【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!经法庭许可中途退】庭的可以将被告拒】不到庭或者中—途退庭的情况予以】公告并可《以向监察机关或【者被告的上一级行】政机关提出依法【给予其主《要负责人或者直【接责:任人员处分的—司法建议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