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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受】案范围
【
》 , 第十二条 【人民法院受理公民、!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提起的下列诉讼
】
》 】(一)对行政拘【留、暂扣或者吊【销许可证和执照【、责令停产》停业:、没收违法所—得、没收非法财物、!。罚款:、警告等行政处【罚不服?的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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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—(二)对限制人身自!由或者对财产的【查封、?扣押、冻结等行政】强制措施和行—政强制执行不服的;!
】 (三】)申请行政许可行政!机关拒绝或者在【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!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!的,有关行政许可的其】他决定不《服的;
【
! (:四,)对行政机关作出的!关于确认土地—、矿藏、水流—、森林、山岭—、草:原、荒地、滩涂、】海域等自然资—源的所有权或者使】用权的决定》不服的?;
《
》 ? (《。。五):对征收、《。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!定不服的;
!
! (六)申请行政】机关履行保护人【身权、财产权等【合法:权益的法定职—责行政机关拒绝履】行,或者不予答复的【。;
《。。
【 (七)认为!行政:机,关,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!。者,农村土?地承包经《营权、农《村土:地经营权的》;
《。
】 : (八?)认为行政机关滥用!行政:权,。力排除或者限制【竞争的;
】
】 (九)认为行政!机,关违法集资、摊派】费用或者违法—要求履行其他义【务的;?。
《
: 【。 (十)认为行【政,机关:。没有依法支付抚恤】金、最低生活保障】待遇或者社会—保险待?遇的;?
》
— : (十一)认为【行政机?关不依法履》行、未按照约定【履行或者违》法变更、解除政【府特许经营协议、】土地房屋征收—补偿:协议等?协议:的,;
【 : 《 (十二》),认为行政《机关侵犯其他人【身权、?财产权等合法—。。。。权益的
】
? 除?前款规定《外人民?法院受理法》律、法?规规: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!。他行政?案,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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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 【人民法院《。不受理公民、法人】或者其他《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!的,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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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。 : (一)国防、】外交等国家行为【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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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【(二:)行政法规》、规章或者行政【机关制定、发—布的具?有普遍约束》力的:决定、命令;
】
【 (三)】行政机关对行政机】关工作人员的奖惩】、,任,免等决?定;
》
】 (四)法律规!定由行政机关最终】裁决的行政行—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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