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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》受案范围
【
》 第十二条】 人民法院受理【公民、法人或者其】他组织提《起的:下,列诉讼
》。
— ? (一)—对行政拘留、暂【扣或者吊销许可证】。和执照、《责令:停产停业《。、没收违法所—得、没收非法财物】、罚款、《警告等行《政处罚不服》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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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二)对?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!财产:的查封、扣押、冻】结等行?政,强制措施《和行:政强制?执,行不服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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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? (三)》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!。关拒绝或者在法定】。期限内不《予答复?或者对行政机关【。作出的有关行政许】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!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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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四《)对行政《机关:作,出的关于《确认土地、》矿藏、?水流、森林》、山岭?、草原、荒地、【。。滩涂、海域等自然资!源的所有权或—者使用权《的决定不服的—;,。
! 《 (五)对征收、征!用决定及其补偿决】定不服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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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》(六)申《请行政机关履行【保护人身《权、:财产: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!职,责行政机关拒—。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!的;
】 (!七,)认为行政机关侵犯!。其经营自主权—或者农村《土地承包经》营权、?农村土地《经营权?的;
】 《 《(八)?。认为行?政机:。关滥用行《政权力排除》或者限制竞争的【;
《
》 (九)!认为行政机关违法】集资、摊派费用或者!违法要?求,履行其他义务的;】
! ? (十)认为行】政机关没有依—法支付抚恤》金、最低生活—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!。险待遇的;
】
】 (十》一)认?为行政?机关不依《法,履行、未按照—约定:履行或者违法变更、!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!议、:土地房屋征》收补偿协议等协议】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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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《(,十二)认为》行政机关侵》。犯,其他人身权、财【。产权等?合法权益《的
《。
除前!款规定外人民法院】受理法律、法规规定!可以提起诉讼—。的其:他行政?案件:
】 , 第十三《。条 人《民法:院不受理公民—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!对下列事《项提起的诉讼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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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, (一)《。国防、?。外交等国家行—。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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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二)行政法】规、规章或者行政机!关,制定、发布的—具有普遍《。约束:力的:决定、?命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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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?三)行政机关—对行政机关》工,作人员的奖惩、【任免等决定》;
【 — (四)》法律:规定由行《政机关?最终裁决的行政【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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