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【 ,总则
《
?
? 第》一条 为保证—人民法院公正、及】时审理行政案件解】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!、法人和其他—。组织的合《法权:益监督行政》机关依法《行使行政《职权根据宪法制定】本法
】 : 第二条 公】民、法人或》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!机关和行政机关【工,作人员的行政行为】侵犯:其,合法权益有权依【照本法向人民—法院提起诉》讼
《
:
: 前款所—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!、法规、规章授权的!组织:作出的?行,政行:为
】 : ,第三条 人民法】院应当保障》。公,民,、法人?和其他组织的—起诉:权利对?。应当受理《的行:政案:件依法受理
【
:
《 :行政机关《。及其:工作人员《不,得干预、阻碍人【民,法院受理行政—案件
》
》 , 被诉行《政机关负责人应【。。当出:庭应诉不能出庭【的应当委托行政机】关相应的工》作人员出庭
【。。
《。 :。 :第四条 人民法】院依法?对行政案件独立【行,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!关、社会团体和个人!的干涉
】
人民【法院设行政审判【。庭审理行政案件【
— 第五条【 人民法院审理】行政案件以》事实为根据》以法律为准绳
【
《
第六【条 人民法—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!政行为?是否合法进行审查
!
《
第七条】 人民法院—审理行政案件—依,法实行合《议、回避、公—开,审,判,和两审终《审制度?
:
】第八条 《 当:事人在行政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】平等
?
?
: 第九条 !各民:族公民都有用本民】族语言、文字进行行!政诉讼的权》利
》
—在少数民族》聚居或者《多民族共《同居住?的地区人《民法院应《当用:当地:民族:通用:的语言、文字—进行审?。理和发布法律文书】
— 人》民法院?应当对不通》晓当地?民族通用的语—言、文?字,的诉:讼参与人提供翻【译
》。
第【十条 《当事人在行政—诉讼中有权进行辩】论
【 第十—一条 人民检察】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!行法律监督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