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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 , ?第三章 监察机关的!职责 》。 , :    》 第十?五条  国务院监】。察机关对下列机【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!。 ,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一)国务院—各部:门及其公务员; !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—二)国务院及—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!其他人员《;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三《)省: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】人民政府及其领【导人员 《   【  :第十六条《  县级以上—地方各?级人民政《府监察机关对下【列机: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!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一《),本,级人:民政府各部门—及其公务员; 【。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二【)本级人民政府及本!级人民?政府:各部门任命》的其他人员; 【。。 《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【三):下一级人民》政,府及其领导人—。员 —     县—、自治县、》不,设区的?市、市辖区人民政府!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!。所属的?乡、民族乡、镇人】民,政府的公务员以【及乡、?民族:乡,、镇人民政府—任命: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!    ! 第十七《条  上《。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!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!范围:内的监?察事:项;必要时也可以办!理,所,辖各:级监察?机关管辖范》。围内的监察事—。项 :    】 监察机《关之间对管辖范【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!的上:级监察机关确定 】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八条:  监察机关对【监,察,对,。象执法、廉》政,、,效能情况进行—监察履行下列—职责 —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一)检】。查国家行政机—。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!、法:规和人民政府—的决定、命令中【的,问题:; — ,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(二)《受理:对国家行政》机,关,及其公?务员和?。国家行政机关—任,命的其他人员违【。。反行政纪律行—为的:控告、检《举; 《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三)调查处》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!公务员和《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】的其他?人员违反行政—。纪律的行为; 【。 《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 (—四)受理国家—行,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!行政机关任》命的其他《人员不服主》管行政?机关:给予处分决定的申】诉以及?法律、行政》法规规?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!受,。理的申诉;》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五)法律、行政【法规规定由监—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!责 ?     监!察,机关按照国务—院的规定组织协调】、检查指导》政务:公开工作和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!不,正之风工作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