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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五:章 行政复议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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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《十二条? 行政复议原则】上采取?书面审查的办法【但是申请人提—出要:求或者行《政复议机关负—责法制工《作的机构认为有【必要时可以》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!查情况听取申请人、!。。被申请人《和第三人的意—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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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三—条 行政》复议机关负责—法制工作的》机构应当《自行政复议申请受】。理之:日起七?日内将行政》复议申请书副本或】者行政复议申请笔】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!人,被申请人应》当,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!者申:请笔:。录复印件之》日起十日《内提出书《面答复并提交当初】作出具?体行政行《为的证据、依—据和其他有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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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—请人、第三》人可以查阅》。被申请人提出的书】面答复、作出具体行!政行为的证据、【依据: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!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!密或者个人》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!。。不得拒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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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十四条 — 在行政复议过程】中被申?请人不得自行向申】。请人:和其他?有关组?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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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二十五条 行政复!议决:定,。作,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!行政:复议:申请的经说明理由】可以撤?回;撤回行政—复议申请《的行政复议终—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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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六》条 ?申请人?在申:请行政?复议时一并提出对】本法第七条所列【有关规定的》审查申?请,的行政复《议,机,。关对该规定》有权处理的应当【。。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!;无权处理的—应当在七《日内按照法定程序】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!机,关依法?处理有权处理的【行政机关应当在【六十日内依》法处理处理期间【中止对具《体行政?行为的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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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七条 行政复议机!关在对被《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!政行为进行审查【时认为其《依据不合法本机关】有,权处理的《应当在三十》日内依法处理;【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!日内按照法》。定,程序转送有权处理】的国家机关依法【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!具体行政《行为的审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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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二十八条 【行政复?议机: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!构应当对被申—。请人:作出的具体行政行】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!经行政复议机关的】负责人同意》或,者集:体讨论通过后—按照下列规》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!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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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】(,一)具体行政行为认!定,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!用依据正确》程序:合法内容适》当的决定维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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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【二)被申请人不履行!法定职责的决定【其在一定期》限内:履行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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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)—具体行政行》为有下列情》形,。之一:的决定撤销、—变更或者确认该【具,。体行政行为违法;决!定撤销或者确认该】具体:行,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!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!限内重?新作出具《体行政行为》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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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1.主—要事实不清、证【据,不足: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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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!。适用依据错误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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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3.?违反法定程序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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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4.超?。越,或者滥用职权的【;
! :5.具体《行政行为明显不当】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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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四)被申—请人不按照》本法第二十三条的】。规定提出《书,面答复、提交当【初作出具体行政行】为,的证:据、依据和其他有关!材料的视为该具【。体行政行为没有证】据、依据决定撤【销该具体行》政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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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行》政复:议机:关责令被申》请人重新作出具体】行,政行为的被申—请人不得以》同一的事实和理【由,作出与原具》。体行政行《为相同或《者基本相同的—具体行政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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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九条 申请—人在申请行政复【议,时可以一并》提出行政赔偿请【求行政复议机关【对符合国《家赔:偿,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!予赔:偿的在决定撤—销、变更具》体行政行为或者【确认具体《行政:行,为违法?时应当?同时:决,定被申?请人依法《给,。。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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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!在申:请行政复议》时没:有提出行政赔偿【请求的?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!决定撤销《或者变?更罚款撤销违法集】。资、没收财》物、征收《财,物、摊派费用—。以及对财产的—查封、?扣,押、冻结等》具体行政行为时应】当同时责令被—申,请人:返还:财产解除对财—。产的查封、扣押【、冻结?措施: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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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。十条 《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!组织认为行》政机关的具体行【政行为侵《犯其已?经依法取得的—土地:。、矿藏、《水,流、森林、山岭、】草原、荒地、滩涂】。、海域等自》然资:源的所有权或者【使用权的应当先申】请行政复议;对行政!复议决定《不服的可以依法向】人民:法,院提起?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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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,根,。据国务院或者省、自!治区、直辖》市人民政府对行【政区划的《勘定、调整或者【征收土地的决—定省、自《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!府确认土地、矿藏、!水流、森林、山【岭、草原、荒地、】滩涂、海域》等自然资源》的所有权或者使【用,权的行政《复议决定为最终【裁决
! ,。 第三十》一,条 行政》复议:机,关,应当自受理申请之】日起:六十日内作出行政】复议:。决定;但是》。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!期限少于六》十日的除外情—。况复杂不《能在规?定期限内作出行政】复议决定的经行政】复议机关的负责人】批准可以适当延长】并,告知申请人和—被申请?人;但是延长期【限最多不《超,过三十日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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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行政复议机关!作,出行政复议》决定应当制作行【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!印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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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行政复议决定书】一经:。送达即发生法—律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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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》十二条 》被申:请人应当履》行行政?复议: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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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被申请—人不:履行或者《无正当理由拖—延履行行政复议决】定的行政《复议机关《。或者有?关上级行政机关【应当责令其限—期履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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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三《条 申请人逾【期不起诉又不履【行行政复议决—定,的或者不履行最终】。裁决的行政复—议决定的按照下【列,规定分别《处理:?
【 , , (—一,)维:持具体行政行为【的行政复议决—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!为的行政机关依法】强制执行《或者申请《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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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(【二)变更具体行政行!。为的行政复议决定】由行政复议机—关,依法强制《执行或者申请人【民法院强制执行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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