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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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公诉】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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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百八】十六:条 人民法—。院对提起《公诉的案件进行【审查:后,对于起诉书》中有:明确的指控犯—罪,事实的应当决—定开庭审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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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八】十七条 人—民法院决定》。开庭:审,判后应当《确定合议庭》的组成人员将—人民检察院的—起诉书副《本至迟在开庭十【日以前送达被告人】及其辩护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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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《开庭以前《审判人员可以—。召集公诉人、当事】人和辩?护人、诉讼代理人对!回,避、出庭证》人名单、非》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!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!听取意?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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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人民—法院:确定:开庭日期后应当将】开庭的时间、地点通!。知人民?检察院?传唤当事《人通知辩护人、【诉讼代理人、证【。人、鉴?定人和翻译人员传】票和通?知书至迟在》开庭:三日以前送达公【开审判的案件应【当,在开庭三日以—。前先期公《布案由?。、被告人姓名、开庭!时间和地点》
! 上述活动》情形应?当,写,入笔录?。。由,审判人员《和书记员签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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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一百八?十,八,条 : 人民?。法院审?判第一审案》件应当?公开: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!密或者个人隐—私的:案件不公开》。审理;涉及商业秘】密的案件当事—人申请不公开审【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!
【。 不《公开审?理的案件应当当【。庭宣布不公》开审理的理由—
【 ?第一百八十九条 】 ,人,民法:院审判公诉案件人】民检察院《。应当派员《出席法庭支持公诉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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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一百?九十:条 开庭的时【候审判长查》明当事人是否到【庭宣布案由;宣布合!议庭的组成人—员、:书,记员、公《诉人、辩《护人、诉讼》代,理人、鉴定人和翻】译人员的名单;告知!当事人有权对合【议庭组?成,人员、书记员、【公诉人、《鉴定人和翻》译人:员申请回《。避;告知被告人享】有辩护?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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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!告人认罪《认罚的审判长应当】告知被告人享—有的诉讼权利—。和认罪认罚的—法律:规定审査认》罪认:罚的自?愿性和认罪认—。罚具结书《内,容的真实《性、合法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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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一百九十!一条 《公诉人?在,法庭上宣读起—诉书后?被告人、被害人可】以就:起,诉书指控的犯罪【进行陈述公诉—人可以讯问被—告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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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被》害人、?附带民事诉讼的【原告人和辩护—人、诉讼代理人【经审判长许可可以】向,被,告人发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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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人】员,可以讯问《被,告,。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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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一百九十二条— 公诉人、—当事:人,或者辩?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】对证人证言有异【议且该证人》证言对案《件定罪量刑有重大】影响人民法》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!。庭作证的证》人,应当出?庭作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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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警察!就其执行职务时【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!证人出庭作证适【用前款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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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诉人!、当事人或者辩护】人,、诉讼代《理,。人对鉴定意见有【异议:人民法院《。认,为鉴定人有必要出】庭的鉴定人应当【出庭作证《经人民法《院通知鉴《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!鉴定意见《不得作为定案—的根: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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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九十】三,条 经人民法院】。通知证人没有正【当理:由不出庭《作证的人民》法院可?以强制其到庭—但是被告人的配偶】、父母?、子女?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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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证人—没有正当理》由拒绝出庭或—者出庭后拒绝—作,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!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!十日以下的拘—留被处?罚人对拘留决定不】服的可?以向上一级》人民法院申请复【议复议期《间,不停止执行》
! 第一?百九十四条 证人!。作证审判人》员,应当:告知他要如》实地提供证言和有】意作伪证或者隐匿】罪证要负的法—律责任公《。诉人、?当,。事人:和辩护人、》诉讼代理人经审【判,长许可可以》对证人、鉴定—人发问审《判长认为发问的内】容,与案:件无关的时候—应当制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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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判】人员可以询问证人、!鉴定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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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百九十五条》 公?诉人、?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!示物证?让,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!的证人的证》言笔:录,、鉴定人的鉴定【意见:、勘:验笔录和《其他作为证据—。的文书应当当庭【宣读审?判人:员应:当听取公诉人、【当事人和辩护人、诉!讼代理人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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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】。九十六条 法庭】审理过?程中合议《庭对证?据有疑问的可以【宣布休庭对证据进】行,调查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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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!法院调查核实证【据可以进行勘验、检!查,、查封、扣押、【鉴,定和查询、》冻,结
】 第《一百九十七条 】法庭:审理过程中当—事人和辩护人、【诉讼代理人》有权申请通知—新,的证人到庭》调取新的物证申【请重新鉴定》或,者勘验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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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公诉人、当—。事人和辩护人、诉讼!代理人可《以申请法庭通知有】专,门知识的人》出庭就鉴《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!。提出意见
》
— , 法庭对于—上述申请应》当,作出是否《同意的决《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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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第二款规定的有【专门知识的人出庭】适,用鉴:定,人的有关规定—
— 《第一百?九十八条 法庭审!理,过程中对《与定罪、量刑有关】的事实、证据都应当!进,行调查、辩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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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!。。判长:许可公诉人、—当事人和辩》护人、诉讼代—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!件情况发表》意见并且可以互相】辩论
》
? 审判长在宣!布辩论终结》后被告人《有最后陈述的权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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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第一百九十九条【 :在法庭审判过程【中如果诉讼》参与人或者旁听人】。员违反法庭秩—。序审判长《应,当警:告制止对不听—制止的可《以,强行带出《法庭;情《节严重的处》以一千?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!。五日:以下的拘留》罚款、?拘留必须经》院长批准被处罚【。。人对罚款《、拘留的《决定不服的可以【向上一级人》民法院申请复议【。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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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对聚:众哄闹、冲》击,法庭:。或者侮辱《、诽:谤、威胁、殴打【司法工?作人:员,或,者诉讼参《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】秩序构成《犯,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! : 第二百条 在】被,告人最后陈述后【审判长宣布休庭合】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!经查:明的事实、证—据和有关的法—律规定分别作—出以下判《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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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一)案!件事实清楚证—据确:。实,、充分依据法律【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!当作出有罪判决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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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》(二)依据法律认定!被告人无罪的应当】作出无罪判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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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(三)证据》不足:。。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!的,应当作出证据不【足、指?控的:犯罪不能成立的无】罪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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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,二百零一条 对】于认罪认罚案— 件人民法院—依法:作出判决时一般【应当采纳人民检察】院指控的罪名和量】刑建:议但有下《列情形的除外:
】。
! ? (一)被告人的】行为: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!。当追:究其刑?事责任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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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】二):被告人违《背意愿认罪认罚的;!
【。 : (三)】被告人否《认,指控的犯罪事实的
!
【 《 (?四)起诉指控的罪】名与:审理认定的罪—名不:一致的;
》。
】 , 《(五)其他可能影响!。公正审判的情—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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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人民:法院经审理认—为量刑建《议明显不当或者【被告人、辩护—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!议的人?民,检察:。院可以调整量刑【建议人民检》察院不调《。整量刑建议或者【调,整,量刑建议后仍然明】显不当的人》民法院?应当依法作出—判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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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百零二条【 宣告判》决一律公开进行【
】 当庭宣》告判决的应当在五】日,以内将判决书送【达当事人和提起【公诉的人《民,检察院;《定期宣告判》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!即将判决书送达当】事人和?提起公诉的》人,民检察院《判决:书应当同时送达【辩护人、《诉讼代理《人,
— 第二百零】三条 判决书应】当由审判人员和【书记员署名并且【写,明上诉的期限和【上诉的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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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百零四条— 在法庭审判过程!。中遇:有下列情《形之一影响》审判进?行的可以延期审理】
! (一)】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!庭调取新的物证重】新鉴:定或者勘验》的;:
! , (二)检】察人员发《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!要补充侦查提出建】。议的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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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【(三)由于申请回避!而不能?。进行审判的》
— : 第二百零五条】 依照本法第二】。百零四条第二项【的,。规定延期审理—。的案件?人民检察院应当【在一个月以》内补充侦《查完毕?
《
: 第二—百零六条 在【审判过程中》有下列?情形之?。一致使案件在较长】时间内无法继—续审理的可》以中止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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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一)被告人】患有严?重疾病无《法出庭的;
!
: ? 》(二)?被告人脱逃的;【
,
:。
【 (三)自】诉人患有严重疾病】无法出庭《未委托?诉讼代理人出庭【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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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四)由》于不能?抗拒的原因》
》
: ?中止:。审理:的原因消《失后应当恢复审理】中止审理《的期间不计入审理】期限
】 第二—百零七条 法庭】审判的全部活动应】当由:书,记员写成笔录经【。审判长审《阅后由审判》长和书记员》签名
》
— 法庭笔《录,中的证?人证言?部分应当当庭宣【读或者?交给证人《阅读证人在》承认:。没有错误后应当签】名或者盖《。。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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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法庭笔录应当—交给当事《人阅读或者》向他宣读当事人认】。为,记载有遗漏》或者差错《的可以请求》补充或者《改正当事人》承认没有错误—。后应当签名或者【。盖章
! 第二百—零八条 人民法】。院审理公诉案件【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!以内宣判至迟不【得超过三《。个月:对于可能判》处死刑的案》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!的案件以《及有:。本法第?一百五十八条规【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!级人民法院批准可】以,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!情况还需要延长【的报请最《。高人民法院批准【
】 :人民法院改变管辖】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!民法院收到案件之】日起:计算审?理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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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人民检《察院:补充侦?查的案件补》充侦查完毕移—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!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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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百零九》条 人民》检察院发现人—。民法:院审理案《件,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!程,序有权向人民法院】提出纠正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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