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十一节 !人民检察院对—直接受理的案件的】侦查 —    【 ,第一百?。六十四?条  ?人,民检察?。院,对直接受理》的,案,件的侦查适用本章规!定 【    第》一百六?十五条 《 人民?检察:院直接受理的案件】中,符合:本法第八十一条、】第八十二条第四【项、第五《项规定情《形需要逮《捕、拘?留犯罪嫌疑》人的由人民检察院】作出决定由公安【机关执行 【     【第一百六《十六:条  人民检—。察院对直接受理的】案件中被拘留—的,人应当?在,拘留后的《二十四?。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!发现不?应当:拘,留的时候必须立即】释放发给《释放证?明 —     第一百】六十七条  —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!理的案件中》被拘: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!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!作出决定在特—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!时间可以《延长:一日至三日对不【需要逮捕《的应当立《即释放;《对需要继《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!候审、?监视居住条件—的依法取保候审【。或者监视《居住  !   第一百六【十八条 《 人民检察院—侦查终结《。的案:件应:当作出提起公诉【、不起诉《或者撤销《案,件的决定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