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信访:事项的?受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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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。一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信《访工作机构收到信】访事项应《当予以登记并—区分情况在15日内!分,别按:下列方式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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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(一)《对本:条例第?十,五条规定的信访【。事项应当告知信访】人,分别:向有关?。的人:民代表大会及—其常:务,委员会、人》民法院、人》民检察院提出对【已经或者依》法应当通过诉讼、】仲裁、行政复—议等:法定途径解》决的不予受理但【应当告?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!律、行政法》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!关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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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《。(二)对依照法定职!责属于本《级人民政府或者【其工作部《。门处理决定的—信访事项应当转送】。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!;情况重大、紧【急,的应当及时提出【建议: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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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(三)《信访事项涉》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!其工作人员的—按照:“属地管理、分【级负责谁主管—、谁负责”的原则】直接转送有权处理】的行政机《关并抄送下一级人】民政府信访工作【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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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信—访,工作机构要定期【向下一级人民政府】信访工?作,机构通报《转,送情况下级人民【政府信访工作机构】要定期向上一级【人民政府《信访工?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!。事项的办理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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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四)对】转送信访事项中【的重要?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!果的可以直接交由】有,权处理?的,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!在指定办理期限内】反馈:结果提交办结报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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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, ,。 按:照前款第(二)项】至第(四)项—规定有关行》政机关应当自收【到转:送、交办的信访事】项,之日起15日内决】定是否受理并书【面告知?信访人并按要—求通报信访工作【机构
】 第》。。二十:。二条 信访人按】。照本条例《规定直接向各—级人民?政府:信访:工作机?构以外?的行政机关提—出的信访《事项有?关行:政机关应当予以登】。记;对符合本条【。例,第,十四条第一》款规定并属于—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!。的信访事《项应当受《理不得推诿、—敷,衍、拖延《;对不属于本机关职!权范围的信访事【项,应当:告知信访人向有权】的,机关:提出
! 有关行政【机关:收到:信访:事项后能够》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!应当当场《书面答复《;不能?当场答复《的,应当自收到信访事】项之日起15日【内,书面告知信》访人但是信访人的】姓名(名称)、住】址不清的除外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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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】。。关,行政机关应当相【互,通报信访事项的【受理情?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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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十三条 《。 行政机关》。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!信访人的检举、【揭发材料及有关情】况透露或者转给被】。检举、揭发的—人员或者单》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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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四条 涉及两【个或者两个以上【行政:机关:的信访?事,项由所涉及的行【政机关?协商受理;受理有争!议的由其共同—。的上一级行》政,机关决定受理机【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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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五条 应当对信】。访事项作出处理的行!。政机:关分立、合并—、撤:销的由继续行使【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受!理;职责不清的由本!级人民政府或—者其指定的机—关受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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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六【。条 公民、—法人或者《其他: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!会影:响的重?大、:紧,急信:访事项和信访—信息时?可以就近向有关【行政:。机关报告地方—各级人民政府接【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!告,上一级人民》政,。府;必要时》通报有关《主管部?门县级?以上地方人》。。民政府有关》部门接到报告—后应当立即报告本级!人民政?府和上?一级主管部门—。;必要时《通报有关主》管,部门国务院有—关部门接到报—。告后应当立》即报告国务院;必要!时,通报有关主管—部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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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行政机关—对重大、紧急—信,。访事项和信访信【息不得隐瞒、—谎报、缓报或者授意!。。他人隐瞒、谎报、缓!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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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七:条, 对于可》能造成社会影—响的重大、紧急【。信访事项《和信访信息》。有关:行,政机关应当在职【责范围内《依法及时采取措施】。防止不良影》响的产生、扩—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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