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四节【 勾: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!危害国家安全罪【 —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九条?  :。为外国或者境外机】构、:组织、人《员窃取、刺》探、收买《、非法提供涉及国家!安全的国家秘密【。或,者情:报的;?请求外国或者—境外机构、组—织、人员实施与【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】、组织、人》员串谋实施或者【直接或者《间接:接受外国《。或者境外机》构、组织、》人,员的指?使、:控制、资助或者其】他,形式的支援实—施以下?行为之?一的均属犯罪 【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一)对《中,华人民共和国发动】战争或者以武力【或者武?力,相威胁对中华人【民共和国主权、统】一和领土完整造【成严重危害; ! ,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(二】)对香港特别行政区!。政,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!制定和执行法律、政!策进行严重》阻挠并可能造成【严重后果; 【 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《。(三)对香港—特别行政区选举进】行操控、破坏并可能!造成严重后》果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四)对香港特别行】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!和,国进行制裁、封锁】或者采?取其他敌《对行动; 】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五)通过各!种非法?方式引?发香港特别行政【区居民对中央人民】政府:或者:香港特别行政区【。政,府的憎恨并》可能:造成严重《后果 】。    犯前款罪】处三年以《上十年以下有—期徒刑;罪行重【大的处无期徒刑【。或者十年以》上,有期:徒刑  !   本条第一【。款,规定涉?及的境外机构、组织!、人员按共》同犯罪定罪》处刑: :。 :   《  第三十条  为!。实,施本法第二十条、】第二十二条规定的】犯罪与外国或者【境外机构、组织【、人员串谋或者直接!或者间接接受—外国或者境》。外机构、组织、人员!的指:使、控?制、资助或者其【他形式的支援的【。依照本法第二—十条、?第,二,十二条的规定从【重,处,罚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