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【 其他处罚规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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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十》一条: 公司《、团体等《法人:或者非?法人:组织实施本法规定】的犯:罪的对该《组织判处罚金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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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公司、团体等—法人:或,者非法人组织因【犯本法规定的罪行受!到刑事处罚的应责令!其暂停运作或者【吊销其执照或者营业!许可:。证
! :第三十二条 【因实施本法规定【的犯罪而获得的资】助、收益《、,报,酬等违法《。所得以及用》于或者?意图用?于犯罪的资》金和工具应当—予以追缴《、没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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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三条》 有以下情—形,的对有关《犯罪行为人》、犯:罪,嫌疑人、《被告人可以从轻、】减轻处罚;》犯罪较?。轻的可以免除处【。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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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《 (一)在—犯罪过程《中自动?。放弃犯?罪,或者自动有》。效地: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!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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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》 (《二)自动投案如实】供述自?己的罪行的;—
】 《 (三)揭发【他人犯罪《行为查证属》实或者?提供重要线索—得以侦破其他—案件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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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被采取强《。制,。措施的犯《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如!实供述执法、司法】机关未掌《握的:本人犯有本》法规定的其他罪【行的按?。前,款第二项规定处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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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《三十四条 不具】有香港特别》行政区永久性居民】身份的人实施本【法规定的犯罪—的可以独《。立适用或《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!。。
【 不《具有香港特别—行政区永久性—居民:身份的人违反—本法:规定因任何原因【不对其追究》刑事责任的也—可以驱逐出》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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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。 , 第三十五条 【 任何?人经法院判决犯【危害国家安全罪【行的即?丧失:作为候选人参加香】港特别行政区举行的!立法会、《区议会选举或—者出任香《港特别行政区任【。。何公职或者行政长官!选举委员会委员的】资格;?曾经宣誓《或,者,声明拥护中华—人民共和国香港【特别行政《区基本法、效—忠中华人民共和国】香港特别行政区【的立法会议员、【政府:官员及公务人员、行!政会议成《员、法官及其—他司法人员》、区议?员即时丧失该等职务!并丧失参选或者【出任上述职务—的资: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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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前款规定资【格或者职务的丧【失由负责组织、管】。理有关选举或者【。公职任免《的机构宣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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