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节 颠!覆国:家政权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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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》十,二条 任何人【组织、策划、实【施或者参与实施以下!以武力、威胁使【用武: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!旨,在,颠覆国家政权行为】之一的即属犯—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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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》推,翻、破?坏中华人民共和【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!人民共和国根—本制:度,;
! :。 《(二)?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!中央:政权机关或者香【港特别行《政区政权《机关;
! (!三)严重《干,扰、阻挠、破坏【中华人民共》和国中?央政权机关或者香港!。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!依法履行职能—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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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, ,(四)攻击》、破坏?香港特别行政—区政权?。机关履职场所及其】设施致使其》无法正常履行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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犯前】款罪对首要分子或者!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!刑或者十《年以上有《期,徒刑;对积极—。参加:的处三?年以上十《年以下有期徒刑;】对其他?。参加的处三年—以下有?期徒刑、拘》役或者管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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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?条 任何》人煽动、协》助,、教唆、以》金钱或者其他财物】资,助他人?实施本法第二—十二条规《定的犯?罪的:即属犯罪情》。节,严,。重,的处五年以上十【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!节较轻的《。处五年以《。下有期徒刑、—拘役或?者管: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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