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教!育、科学、》文化、体《育、宗教《。、劳工和社会—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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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百三十六!条 ?。香港特别行》政区政府在原有教】育制:。。度,的基础上自》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!展和改进的政策包括!教育体制和》管理、教学》。语言、经费分—配、考试制度、【学位制?度和:承认:学历等政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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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社会团体和—私人可?依法在?香港:特别行政区兴办【各种教?育事业
》
】第一百三十七条【。 , ,各类院校均》可,保留其?自主性并享有学术自!由可继续《从香港特别行政【区以外招聘》教,。职员和选用教材宗教!组织所?。办的学校《可继续提供宗教教】育包:括开设?宗教课?程
】。 学《生享:有选择院校》和在香港特别行政】区以外求《学的自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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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百三:十八条 香港特】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!定,发展:中西医药和》促进医疗《卫生服务的政策社】。会团体和私》人可依法提供各种医!疗卫生?服务
】 第一百三】十九条 香港特别!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!科学技术《政策以法律保—护科学技术的研究成!果、专?利和发明创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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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香,港特别行政》区政府自行确定适】用于香港的各类科学!、技术标准和—规格
】 第一百四十!条 ?香港特别行政区政】。府自行制定文—化政策以《法律保护作者—在,文学艺术创作中所】获得的成果和合【法权益
】
》第一百四十》一条 香港特【别行政区政府不【限制宗教《信仰自由不干预宗教!组织的内部事务不限!制,与香港特别》行政区?。法,律没有抵触》的宗教活动》
! 宗教?组织依法享有财【产的取得、使用、】处置、继承以—及接受?资助的权利》财产方面的原有权】。。益仍:予,保持:和保: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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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】组织可按原》有办法继续兴办宗教!院,校、其他学校、【医院:和,福利机?构以及提供其他【社会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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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香港特别行政区的】宗,教组织和教》徒可与其他地方的宗!教组:织和教?徒保持和《发展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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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!百四:十二:条 ?香港:特别行政区政府【在保留原有》的专业制度的—基础上自《行制:定有关评审各—种专业的执业资【格的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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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在香港特《别,行政区?成立前已取得专业】和执业资格者可【依,据有关规《定,。和专业守《则保留原有的资【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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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!继续承认在特别行】政区成立前已承认】的专业和专》业团:体所承?认的专业团》体可自?行审核和颁》授专业资格
】。
— 香港特别》行政区政府可根据】社会发展《需要并咨询有关方】面,。的意见承认新的专】业和专业团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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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一百四十三!条 香港特—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!定体育政策民间体育!团体可依《法,继,续存在和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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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第一百》四十四条 》 香港特《别行政区政府保持】原在:香港实行《的对教育、医疗卫】。生,、文化、艺术—、康乐、《体育、社会福利【、,社会工作等方—面的民间团》体机构的资助—政策:原在:香港各资助机—构任职的人员均可】根据原有制》度继续受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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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一百四十五条 】 香:港特别行政区—政府在?原有社会福利制度】的基础上《根,据经济条件》和社会?。需要自行制》定其发展、改进的政!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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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百四十六》条 香港特别行政!区从事社会服务的志!愿团体?在不抵触《法律的情况》下可自行决定其服】务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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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一百四】十七条 《 香港特别行政区自!行制定有关劳工【的法律和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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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百四十八条】 香港特别—行政区的教》育、科学、技—术、文化、》艺,。术、体育、专—业、医疗卫生、劳工!。。、社会福利、社【会工作等方面—的民间团体和—宗教:组织同内地相—应的:团体:和,组织的关系应以互】不隶属、互》不干涉?和互相尊《重的原?则为基?础
】 ,。 第一百四十九条! :香港特别行政区的】教育、科学》、技术、文化、艺】术、体育、专业、医!疗,卫生、劳工、社【会福利、社》会工作?等方面?的民间团《体和宗教组织可同世!界各国?、各地区《及国际?的有关团《体,和,组织保持和》发展关系各该—团体和组织可根据】需要冠用“中—国香港”《的名义参与有关【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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