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二节 行政机关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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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五,十九条 香—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是!香港特别行》。政区行政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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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六十条 香】港特别行政》区政府的首长是香港!特别行政区行—政长官
! 香港—特别行政区政府【。设政务司、财政司、!律,。。。政司和各《局、处、署》
— 第》六十一条 》 香港特别》行政区的主要官员】由在香港通常居住】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!国无居留权的香【港特别行政区永【久性居民中的—中国公民担任
】
【 第六?十二条 《 香港?特别行政区政府行】使下列职《权
?
】 , (一》),制定并执行政策;】。
》
:。 — (二?)管理各项行政【事务;
《
】 (—。三):办理本法规定的中央!人民政府授》权的:对外事务;
】
? 】(四)编制并提【出财:政预算、决算;
!。
】 ? (五)拟》定并提出法案—、议案?、附属法规》;
—
, :。 》 (六)委派官【员列席立法》会并代表政府发言
!
— 第六十三【条 ?香港特?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!刑,。事,检察:工,作不受?任何:干涉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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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六?十四条 香港【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!遵守法律对香港特】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!执行立法会通过【并已生效的法律;】定期向立法》会作施政报告;答复!。立,法会议员的质询;】征税和公共开支【须经立?。法会批准
【
:。
: : 第六十五》条 原由》行政机关《设立:咨询组织的制度继】。续保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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