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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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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节 动产质权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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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】零八条 为担保】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!者,第三人?将其:动产出质《给债权人占有的债】务人不履行》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!事人约定的》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!。人有权就该》动产优先受》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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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前《款规定的《债务人或《者第三人《为,出,质,人债权人为质—权人交?付的动?产为质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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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二百零九条 【。法律、行政法规【禁止转让的动产不】得出质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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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百一:十条 设立质权】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!。形式:订立:质权: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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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—权合同一般》包括下列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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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》一):被担:保债权?的种类和数额—;
】。 — (二)债务人履行!。债务的期限;
!。
》 (【三)质押财产的名称!、数:量、质量、状—。况;
《。
! (四》)担保的范》围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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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五)质押】财产交付的时间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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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百?一十一条 》 质权人在债—务,履行期届满前不【得与出质《人约定债《务人不履行到期债】务时质?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!
》
第二百一!十二条 质权自】出,质人:交付质押财产时【设立
》
《 第二百一十三!条 质权》人有权收取质—押,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!有约定的除外
【
!前款规定的孳息【应当先充抵收取孳】息的:费用
】 第二百一十!四条 ? 质:权人在质权存续期】间未:经出质人同》意擅自使用》、处分质押财产给】出质人造成》损害:的应当承担赔偿责】任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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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百一十五—条 :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!管,质押财?产的:义务;因《保管不善《致,使质:押财产毁损、—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!责任:。
— :。 质权《人的行为可能—使质押?财,产毁损、灭》失的出质人可—以要求质权人—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!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!返还:质,押财产?
《。
第二】百一十?六条 ?。 因不能归》责于质?权人的事由可能【使质押财产》。毁损或者价值明显】减少足?以,危害: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!有权要求出质人提】供相应?的,担保:;出质人不提供的质!。权人可以拍卖—、变卖质《。押财产并与》。出质人通过协—议将:拍,卖、变卖《。所得:。的价款提前清—偿债:务或者提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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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百一十七!。。条 质权人在质权!存续期?间未经出质人同意】转质造成质》押财产毁《损、灭失的应当【向出质人《承担赔?偿责任
【。
》。 第二百一十八条 ! 质权人《可以放?弃质权?债务人以《自己:的财产出质质权【人放弃该质权的其他!担保人在质权人丧失!。优先受偿权》益,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!任但其他担保—人承:诺仍然提《供担保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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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二,百,。一十九条 债【务人履行债务或者】出质人提前清偿所】担保的债权的—质权人应当返还【质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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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债务人不履行到】。期债务?或者发生当事—人约:定的实现质权的情】形质:权人:可,。以,与出质人协议以质】押财产折价也可以】就拍卖、变卖—质押财产所得—的价款优先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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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质押财产折!价或者?变卖的应当》参照市场价格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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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百二十条【 出质《人可以请求质—权人在债务》履行期届满后—及时行使质权—。;质权?人不行使的出—质人可以请》求人民?法院拍?卖、变卖质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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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出质:人,请求质权人及时行】使,质权:因,。质,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!成,损害:的由质权人承担赔】偿责: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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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】二十一条 质押财!产折价或《者拍卖、变卖—后,其价款超过》债,权数额的部分—归出质?人所有不足部—分由债务人》清,偿
【 《第二:百二十二《条 ?出质人与质权—人可以协议》设立最高额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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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最:高额质权除适—用本节有关》规定外参照本法第十!六章第二节最高【额抵押权的规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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