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【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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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】节 动?产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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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百零八?条 :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!债务人或者》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!给债权人占有—的债: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!或者发生《。当事人约定的—实现质权的》情形债权《人有权就该动—产优先受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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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前》款规定的债务人【。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!债权人为质》权人:交付的动产为质【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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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】零九条 法律、】行政法规《禁止转让的》动产不得出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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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百?。一十条 设立【质权当事《人,应当采取书面形式】订,立质权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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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权】。。合同一般包括下列】条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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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。一)被担保债权的】种类:和数额;
】
【 , (二《)债:。务人履行《债,务的期限;
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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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质!押财产?的名称、数量、质量!。、状: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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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四《)担保的范围—;
—。
, 》 , (五)质押财产!。交付的?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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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百一十一条【 质?权人在债《务履行期《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!约定债务人不履行】到期债务时质—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!
! 第:。二百一十二条 】。。质权自出质人交【付质押财产时设立
!
— ?第,二,百一十三条 — 质权人有权收【取,质,押,财产的?孳息但合同另有【约定的除外
】
》。 前?款规定的孳息应【当先充抵收取孳息】的,费用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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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:百一十四条》 :质权:人在质权存》续期间未《经出质人同》意擅:。自使用、《处分质押《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!害的应当《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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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!十,五条: 质?权人负有妥》善,保管质押财产的【义务;因《保管不善致使质押】财产毁损、灭失的应!当承担?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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质权人的!行为可能使质押财】产毁损、灭失的【出质人可《。。以要求质权人—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!要求提?前清:偿债务并返还质【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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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百:一十:六条 《因不能归责》于质权人的事—由可能?使质押财产》毁损或者价值—。明显减?少足以危害质权人】权利:的质权?人有权要求出—质人提?供相应的《担保;出质人不提】供的质权人可—以拍卖、变》卖,质押:。财产并与出质—人通过协议将拍【卖、变卖《所得的?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!者提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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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百一十—七条 《质权人在质权—存续期间《未经:出质人同意转质造】成质押?财产毁损、灭失的】应,当向出质人》承担赔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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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百一十八条》 质权人可以放】弃质:权债务人以自己【的财产?出质:质权人放《弃该质权《的其他担保》人,在质权人《丧失优先受偿—权益:的范围内免》除担保责任但其【。他担保?人承诺仍《然,提供担保《的除外?
— 《第二百一十》九条 债务人履】行债务?或者出质《人,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!权的质权人》应当返还质押财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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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!不,履,行到期债务或者发】生当:事人约定的实—现质权的情》形,质权人可以与—出质:。人协:议以:质押财产折价也可】。以就拍?卖、变卖质》押财产所得的价【款优先受偿
】。
— 质押财产折价【或者变卖的应—当参照市场价格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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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二百二十条 出】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!在债务履行期届【满后及?时行使质权》。;,。质权人不行使—的,出质人可《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!、变卖质押财产
】
— 出质人请求质!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!质权人怠于行使权】。利造成损害》的,由质权?。人承担?赔,偿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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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百二十一条 ! 质押财产折价【或,者拍卖、《变卖:后其价?款超过债权》数额的部分归出【质人所有不》足部分由《债务人?清偿
【。
, , , 第二百二十二条! 出质人与质权】人可以协议设—立最高额质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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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【额质权除适用本节有!关规定外参》照本:法第十?六章第?二节最高额抵押【权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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