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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编 ! 第十【章, 一般规定》 《 《    第一—百一十七《条  用益物权人】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!或者动产依法享有】。占有、?使用:和收益的权利— ,  —。   第一百一十】八条  国家所【有或者?国家所有由集—。体使用以及法律规】定属于集体所有的】自然资源《单位:、个人依《法可以占有、使【用和:收,益 【    第一百一十!九条  国家—实行自然资源—有偿使用制度但法】律另有?规定的除外》 《 :    第一百二十!。条  用益物权人】行使权?利应当遵守法—律有关保护和—合理开发利用—资源的规定所—有权人不得》干涉:用,益物:权人行使权利—   】  第一百二十一条!  因?不动产或者动—产被征?收、征用致使—。用,益,物权消灭或者影【响用益物权行—使的用益物权人有】权,依,照本法第四十—二条、第四十—四条的规定获得【相应补偿 【。   》  第一百》二十二条  依法】取得的?海域使用权受法律】保护 — : ,   第一百二【十三条  依—法取得的探矿权、采!矿权、取《。水权和使用水域、】。。滩涂从事养殖、【捕捞的?权,。利受法律保护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