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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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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》第,十章 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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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?第一百一十七条【 用益物权人【对,他人所有《。的不动产《。。或者动产依法—享有占有、使用和】收益:的权利?。
【 第一百一【十八条 国家所】有或者国家所有【由集体使用以—及法律规定属于集】体所有的自》然资:源,单位、?个人:依,。法可以占有》、使:用和收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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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一?百一十?九条 国家实行】自然资?源有偿使《用制度但法律—另,有规:定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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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一百二十条 !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!应当遵?守法律有关》。。保护和合理开发利】用资源的《规定所有权人—不得干涉用益物【权人行使权》利
! 第?。一百二十一》条 因《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!收、征?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!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!使的用益物权人有】权依照?本法第四十二条、第!四十四条《的规定获得相应补】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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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一百二?十,二条 依法—取得的海域》。使用权受《法,律保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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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一百二十三条 【。。 依法取得的探【矿权、采矿权、取】。水权和使用水域、滩!涂从事养殖、捕捞】的权利受《法律保护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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