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九章 所有权!取得的?特,别规定?
—
》 第一百零六条【。 无处《分权:人将不?动产或者动》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!有权:人有权追《回;除法律另—有规定外符合下列】情形:的受: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!者动产的所有—权
:
! ? ,(一)受让》人受让该不动—产或者动产》时是善意的;—
《
— (二)以合!理的价格转让;
!
:
】 (三)转让的不!动产或?者,动产依?照法律规定应当登】记的已经登》记不需要登记—。的已经交付给受【让,人
—
《 受让人依照前款】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!动产:的所有权的》原所有权人》有权向无处》分权人请求》赔偿损失
—
【 当事?人善意取得其他物】权的:。参照前两款规定
】
:
? 第一百零七!条 所有权—人或者?其他权利人有—权追回遗失物该【遗失物通《过转让被他》人占:有的权利人有—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!损害赔?偿或者自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!让,人之:日起:二年内向受》。让人请求返还原【物但受让人》通过拍?卖或者向具有经营】。资格的?经营者购《得该遗失物》。的权利人请》求返还原物》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!付的: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!支付:所付:费,用,后有权向无处分【。权人追偿
【
《 第《一百零八条 善意!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!动产上的原有—权利:。消灭但善意受—让人在受让》时,知道或者应》当知道该权利—。的,除外
—。。
》 第一百零九条 !拾,得,遗失物应《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!应当及时通知权【利人领取或者—送交公安等有—关部门?
,
【。 , 第一百《一十条 》有关部?门收到?遗,失物知?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!通知其?领,取;不?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!招领公告
》
《
第一百一!十一:条 : 拾得人在遗失物】送交有关部门—前有:。关部门在遗》失物被领取前应【当妥善保管遗失物】因故意或者》。重大过失《致使:遗失:。物毁损、灭失的应当!承担民事责任
!
第】一百一十二》。。条, 权利人领—取遗失物时应当向】拾得人或者》有关部门支付—保,管,遗失物等支出的必】要费用
】
: 权利人悬赏】寻找遗失物》的领取遗失物时应】当按照承《诺履行?义务
》
》 拾得人》。侵占遗失物》的无权请求保管【遗失物等支出的【费用也无权请求【权利人?按照承诺履行—义,务
—
? :第一百?一,。十三条 《 遗失物自发布招】领,公告之日起》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!。归国家所有》
】 第一《百一十四条 拾得!漂流物、发现埋藏物!或者隐?藏,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!的有关?规定文物保护法等】法律另有规定—的依照?其规定
《
:
》 第一《百一十?五条 《主物转让的从物随】主物转让但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】除外
《
《 第一百一】十六条 天—然孳息由《所,有权人取得;既有】。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!权人:的由用益物权人【取得当事人》另有约定《的按照约定
!
,
, 法定孳息】当事人有约定的【按照约定《取,得;没有约定或【者约定不明确的按】照交易习惯取得
】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