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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 【相邻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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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十四【条 不《动产的相邻》权,利,人应:当按照有利生—产、方便生》活、团结互助—、公平合理的原则正!确处理相邻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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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八十五条 【法律、法规对处【理相邻关系有规定】。的依照其规定;【法律:、法规没有规—定的可?。以按照当《地习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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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八十六条 】 ,不动产?权利人应当为相【。邻权利人用水、排水!。。提供必要的》便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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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【自,。然流水?的利用应《当在:不动:产,的相邻权利人之【间合理?分配对自然流水【的排放应当尊重自】然流向?
— 第八十七条! 不?动产权利《。人对相?邻权利人因通行【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!应当提供必要的【便利
!。 ?第八十八条》 :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!、修缮建筑物以及】铺设电线、电缆、水!管、暖气《和燃气?管线:等,。必须利用相邻土地】、建筑物的该土【地、建筑物的权利人!应,。当提供必要的便利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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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八十?九条 建造建筑物!不得违反国家有关】工程建设标准—妨碍相邻建筑物【的通风、采光—和日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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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九十条 不动【产权利人不得违【反国家规定弃—。置固:。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!物、水污染物、噪声!。、光:、电磁?波辐射等有害物质】
! 第九?十一条 》不,动产权利人挖—掘,土地、建造建—筑物、铺设》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!不得: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!全
【 第九十【。二条 不动—产权利人《因用水、排水、【通行、铺设》管,线,等利用相《邻不动产《的应当尽量避—免对相邻《的不动产权》利人造成损害;造成!损害的应当》给予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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