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物权的保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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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二条 》物权:受,到侵害的权》利人可以《通,过和解、《调解、仲裁、诉讼等!途径解决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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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三十三条 【因物权?的归属、内容发【生争议的利害关【系人可以请》。求确认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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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四条— 无权占》有不:。动产或?者动产的权利—人可以请《求返还原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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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》。。十五条? 妨害物权或者】可,能妨害物权的权利】人,可以请求排除妨害】或者:消除危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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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三十六条 — 造成不动产或【者动产毁《损的权利人可以【请求:修理、重作、更【换或者恢复》原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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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。七条 侵害物【权造成权利人—损害:的权利?人,可以请求损害赔偿】也可以请求承担其】。他民:事责任
! ? 第三十《八条 ? 本:章规定的物权保护】方式:可以单独适用也可】以根据权利》被侵害的情形—合并适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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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物!权除:承担民?事责任外违反行政】管理规定《的依法承担》行政责任;》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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