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【 物权的保护 】。 ? :     第三【十二条  》物权:受,到侵害的权》利人可以《通,过和解、《调解、仲裁、诉讼等!途径解决《 《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三条  【因物权?的归属、内容发【生争议的利害关【系人可以请》。求确认权利 !    》 第三十四条—  无权占》有不:。动产或?者动产的权利—人可以请《求返还原物 】  《   第三》。。十五条?  妨害物权或者】可,能妨害物权的权利】人,可以请求排除妨害】或者:消除危险 !  :   ?第三十六条 — 造成不动产或【者动产毁《损的权利人可以【请求:修理、重作、更【换或者恢复》原状 》 :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。七条  侵害物【权造成权利人—损害:的权利?人,可以请求损害赔偿】也可以请求承担其】。他民:事责任 !   ? 第三十《八条 ? 本:章规定的物权保护】方式:可以单独适用也可】以根据权利》被侵害的情形—合并适用 】     侵害物!权除:承担民?事责任外违反行政】管理规定《的依法承担》行政责任;》构成犯罪《的依法追究刑—事责任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