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节 】其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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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八条》 :因人民?法院、仲裁委—员会的法律文—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!收决定等导致物【。权设立、变更、【转让或者消灭—的自:法,律文:书或者人《民政府的征》收决定等生》效时发生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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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十九条】 因继承》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!的自继承或者受遗】赠开始?时发生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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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》十条: 因合法》建造、拆《除房屋?等事实行为设立或】者消: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!成就时发《生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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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一》条 依照本法第二!十八条至第》三十条规定享有【不动产?物权的处分》该物权时依照法律】。规定需要办理—。登记的未经登记不】发生物权《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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