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【四章 耕地保护 ! ?第三十条 》 国:家保护耕地严格【控制耕?地转为非《。耕地  【 ,  国家实行占用】耕,地补偿制《度非农业建》设经批准占用耕地】的按照?“占多少垦》多少”的原则由占用!。耕地的单位》。负责开?垦与所占用耕地的】数量和?质量相当的耕地;】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!垦的耕地《不,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!省、自治区、直辖】市的规定缴》纳耕地?开垦:费专款用于开—垦新的耕地》   —  省、自治区【、直辖市人》民政府应当制定开】垦耕地计划监督占】。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!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!计划组织开垦耕地】并进行验收》 第》三十一条 》 ,县级以上《地方人民政府—可,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!。位将所占用》耕地耕作层的—土壤用于新》开垦耕地《、,劣质地或《者其他耕地的土壤】改良 第三】十二条? , 省、自治区、直辖!市人民政府》应当严格《执行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和土地利用【。年,度计划采取措—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!耕,地总:量不减少、》质,量不降?。低耕地总量减少的】由国务?院责令在《规定期?限内组织开垦与【所减:少耕地的数量—与质量相当的—耕地:;耕地质量降低【。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!定期:限内组织整》治,。。新开垦和整治的【耕地由国务院自【。然资:。源主管部门会—同农业农村主管【。部门:。验,收   【  个别省、直辖】。市确因土地》后备:资源匮?乏新增?。建设用?地后新开《垦耕地的数》量不足以补偿所占】用耕: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!国,务,院批准减免本行【政,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!。量易地开垦数量和】质,量,相当的耕地 【 第?三十:三条 国家实【行永久基本农田【保护制度下列—耕地应当根据—土地利?用总体规划》划,为永久基《本农田实行严格保】护 《     (—一)经国《务院农业农村—主管部门或者县级】以上:。地方人民政府—批准确定的粮—、棉:、油、糖等重要农】产品生产基地内【的耕地?;     !(二)有良》。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!设施:。的耕地?正在实施改造—计划以及可以—改造的?中,、低产田和已建成的!高标准农田》; 》    《(三)蔬菜生—。产基地;  !   (四)农【业科研、教学试【。验田; 【    《(五:)国务院《规,定应当划为永久【基本农田的其他【耕地 《    》 各省、自》治区、直《辖市划定《的永久基《本农田一般应当占】。本行政区域内—耕地的百《分之八?十,以,上具:体比例由国务院【根据各?省、自?治区、直辖市耕【地实:际情况规定 — 第三十—四条 永久基本农!田划定以乡》(镇:),。为单:位,。进行由县级人民【政府自然《。资源:主管部门会》同同:级,农业农村主管部门】组织实施永久—基本农田《应,当落实到地块纳【入国家?。永久基本农田—数据库严格管—理  —   乡(镇—)人民政府应当将】。永,久基本农田的位置】、范围向社会公【告并设立保护标志 ! , , 第三十《。五条: 永?久基本农《田经:依法划定后任—。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。擅自:占用或者改变其用】途国家能源、—交通、水利、军事设!施等重点建设—项目选址《确实难以避让—永久:基,本农田涉及农用地】转用或?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!国务院批准 !    禁》止通过擅自》调整县级《土地利用《总,体规划、乡(镇)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等方式规避永—久,基,本农田农《用地转用或者土【。地征收的审》批 ?。 第三十六条 !各,级人民?政,府应当采取措—施引导因《地制宜轮作休耕【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维!护排灌工程设施防】止土地荒《漠化、盐渍化、【水土:流失和土壤》污染 第【三十:七条 非农业建】设必须节《约,使用土地可以—利用荒地的不得【。占用耕地;可以【利用劣地《的,。不得占?。用好地 【 ,  : 禁止占用》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!擅自在?耕地:上建:房、挖砂、采石【、采矿、取土等 !     禁止】占用:永,久基本农田发展【林果业和《挖塘养鱼 》 第三十八【条, 禁止任何—单,位和个人《闲置、荒芜耕地已】经办理审批手—续的非?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!年内不用而又可以】耕种并收获》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!耕,地的集体或者—个,人,恢复耕?种也可以《。由用地单位组织耕】种;一年以上—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!照省、自治区、【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!置费;?连续二年未》使用的经原》批准机关批准由县】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无偿收回用地单】位的土地使》。用权;该幅土—地原:为农民集体所有【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!体经济?组,织恢复耕种 —     在】城市规划区》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!得土地使用》权,进行房地产开发【的闲:。。置土地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城市房【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!定办理 【第三十九条 【国家鼓励单位—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!总体规划在保护和】改善生态《环境、防止水土【流失和土地荒漠化】的前提下开发未利】用的土?地;适宜开发为农】用地的应当优—先,开发:成农用地 》 :     国家依法!保护开发者的合法】权,益 第四【十,条 开垦未利【用,的土:地必须经过科学【论证和?评估在土地利—用,。总体规划《划定的可开》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!准后进行禁止毁坏】森林、草原开垦耕】地禁止围湖造田和】侵占:。江河:滩地    ! 根据土地》利用总体规》划对破?坏生态环境开垦【、围垦的土》地有计划有步骤【地退:耕还林、《还牧、还湖 】 ,第四十一条 开发!未,确,定使用权的国—有荒山、荒地、荒滩!从事种植业、林【业、畜牧业、渔业生!产的经县级以—上人民?政府:依法批准《可以确定给开发【单位或者个》人长期使用 【 第?四十二条 国【家鼓励土地整理县】、乡(镇)人民政】府应:当组织农《村集体?经济:组织按照土地—利用总体规划对田、!水、路、林》、,村综合整治提高耕】。地质量增加》有效耕地《面积改善农》业生产条件和生态】环境  【。 ,  地?方各级?人民政?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!。中、低产田整治闲】散地和废弃地— 第四十三—。条 因挖》损、塌陷、压占【。等造成土地》破坏用地《单位和个人应当按】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!复垦;没《有条:件复垦?或者复垦不符合要】求的应当缴纳土【地复垦费《专项:。用于土地复垦复【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!于农业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