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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章《 土地利用总体规!划,
《第十五?条 各级人民政府!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!社会发展规划、【国土整治《。和资源环《境保护的要求、土】地供:。给能力以及各项【建设:对土地的需》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!总体规划
— 土【地利用总体规—划的规划期》限由国务院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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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十六条 下级】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应当依据》上一级?土,地,利用总体规》划编制?。
:。 地方】各级人民政》府,编制的土地利—用总体规划》中的建设用地总【量不得超过上一【级土地?利用总体规划—确,定的控制指标耕地】保有:量不得?低于:上一级土《地利:用总体规《划确定的《控制指?标
【 省、自治区、直!辖,市人民政府编制的】土地利用总体—规划应当确保—本行政区《域内耕地总量—不减少
— 第:十七条 》。土地利用总体规【。划按照下列原则编制!
】(一)落实国—土空间开《发保:。护要求严格土地用途!管制;
】 : (:二,)严格保护永久基本!农田严格《控制:。非农业建设占用【农用地;
! , (三)提高土地!节约集约利用—水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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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四)统筹安排【城乡生产、》。生,活,、,。。生,。态用:地满足?乡村产?业和基础设施用【地合理需求促进【城,乡融合?发展;?
】(五)保护和改【善生态环境保障土】地的可持续利—用;
— , , (六)》占用耕地与开发复】垦耕地?数量平衡《。、,质量相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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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条 】。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!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!间规:划应当坚持生态优】先绿色、可持续发】展科学有序统筹【安,排,。生态、农业、城镇等!功,能空间优化国土空】间结构和布局提【。升,国土空间开发、保护!的质量和效率—
: 》 经依?法批准的国土空间】。规划是各类开发、】保护、建设活动的】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!土空间规划》的不:再编制土地利用【总体规划和城—。乡规划
第十!九条 县级土【地利用总《体规:划应当划分土地【利用区明确土地用】途
!乡(镇)《土地利用总》体,规划应当划》分土地利用区根【据土地使用条—件确定每一块土【。地的用?途并予以公告
】 第二十条 】土,地利用总《体规划实《行分级审批
】 省、自治!区、直辖市》的土: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!。务院批?准
】 省:、自治区《人民政府《所在地的市》、人口在一百万以上!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!定的城市《的土地利《用总体规《划经省?、自治?。区,人民政府审查同【意后报国《务院批准
】 , ?本,条第二款、第三款】规定以外的土—地利用总体规划【逐级上报《省、自治区》、,直辖市人民政—府,批准;其中乡(【镇)土地利用总体规!。划可以由省级人【民政府授权的设【区的市、自》治州人民政》府批:准
【。 , 土地利用总—体规划一经批准【必须严格执》行
第二十】一条 《城市建设用》地规模应当符合国】家规定的《标准:充,分利用现有》建设用地不占或【者,尽量少占农用—地
】 城市总《体规:划、村庄和》。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!利用总体《规划相?衔接城市总体规划】、村庄和集镇规【划中建设用》地规模?不得超过土》地利用总体》规划确定《的城市和村庄—、集镇建《设用地规模
【 在【城市规划区内、村庄!和集镇规划区—内城市和《村庄、?集镇建设用地应当】符合:城市规划、村庄和】集镇规划
— 第二十二条【 江河《。、,湖,泊综合治理和开发利!用,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!总,体规划?相衔接在江河、【湖泊、水库的管【理,和保护范围以及【蓄洪滞?洪区内土地利用应当!符合江河、湖泊综】合治理?和,开发利用规划符合河!道、湖?泊行洪、蓄洪和输水!的要求
》 第二十三—条 各级人民政】。府,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!划管理实《行,建设用?地总:量,控制:
— 土地利用年度计!划根据国民经济【和社会发展》计划、?国家产业《政策、土《地利用总体规—划以及?建设:用地和土地利—。用的实际状》况,编制土?地利用年《度计划应当》对本法第六》十,三条规定的集体经】营性建?设用地作出合理安】排土地利用年度计】划的编?制审:批,程序与土地利用【总,体规划的《编制审批程序相同一!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!执行
《 第二十》四条 省、自治区!。、直辖?市,人民:政府应当将土地利用!年度计划的执—行情况列为》国民经济和社会【发展计划执》行情:况的内容向同级人民!代表大会报告
】 第二《十五条 经批准的!土地利用总》。体规划的修改—须经原批准机关批】准,;未:经批准不得改变土】地利用总体规划确】定,的土地用《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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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经—国务:院,批准的?大型能?源、:交通、水《利等基础设》施,。建设:用地:需要改变土》地利用总《体规划?的根据国务院—的批:准文件修改》土地利?用总体规《划
— 经省、自【治区、直辖市—人民政府《批准的?能,源、交?通、:。水利:等基:础设施建设用地【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!体规划的属于省【。级人:民政府土地》利用: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!的根据省级人民【政府的批《准文件修改土地利】用总体规划
】 第二十六》条 国家建立【土地调?查制:度
—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:自然资源主管—部门会同同级—。有关部门进行土地】调查土地所》有者或者使用者应】当配合调查并—提供有关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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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七条 !县,级以上人民》政府自然资源主管】部门会同同级有【关部门根据》土地调?查成果、规划土地】用途和国《。家,。制定的统一》标准评定土地—。等级
第【二十八条 国家建!立,土地统计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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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】级以上人民政—府统:计机构和自然资源】主管部门依》法进行土地统—计调查定期发布【。土地:统,计资料土地所—有者或者使用者【应当:提供有关资料不得】拒报、迟报不得提】供不:真实、?不完整的资料
! 统计【机,。构和自然《资源:主管部门共同发布】的,土地面积统计—。资料是?各级人民政府编制】土地利用总体规【划的依据
第二十!九条 《。。国家建?立全:国土地管理信息系统!对土地利用状—况进行?动,态监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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