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《第三章? 检验、检》测 第五十条! 从事?。本,法规定的监督—检验、定期检—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!构以及为特种设【备生产、《。经营:、使用提供检测服】务的特种设备检测机!构应当具备下列【条件并经负责特【种设备安全监—督管理的部门核准】方可从事检验、【检测工?作:  【   (一》)有与检验、检测】工作:相,适应的检验、—。检测人员; —     (二)有!与检验、检测工作相!适应的检验、检【测仪器和设备; 】 , :    (三)有】健全:的检验、检测管【。理制度和责任制度】 第五—十一:条 特种设备—检验、检测机构的】检验、检测人—员应当经考》核取:得检验、《检测人?。员资:格方可从事检验【、检测工作 —  《。   特种设—。备,。检验、检测机构的】检验、检《测人员不得同—。。时在两个以上检验】、检测机构中执【业,;,变更执业机构—的,应当依法办》理变更手续 !第五十二条 —。。特,。种设备检验、—检,测工作应当遵守【法律、行政法规的】规定:并按照安全技术【规范的要求》进行  【 , , 特种设《。备检验、检测—机构及其检验、【检,测人员应当依法【为,特种设?。备,生产、经营、—。使用单位提供安全、!可靠、?便,捷、诚信的检验、】检,测服务 》 :第,五十三条 》特种设?备检验、检测机构及!其检验、检测—人员应?当客观、公正、及时!地出:。具检:验、检测报告并对】检验、检《测结果?和鉴定结论负—责  —   特种设备【。检验、检测机构及其!检验、?检测人?员在:检验、检《测中发现特种—。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!患时应?当及时告知相—关单:位并立?即向负责特种—设备安全《监督管理的》。部门报告《。  》。。。   ?负,责特种设《备,安,全监:督管理的部门应【当组织?对特种?设备:检验、检测机—构,的检验、检测结果】和鉴定结论进行监】督,。抽查但应当防—止重复抽查监督抽查!结果应?当向社会公布 ! 第:五十四条 特种【设备生产、经营【、使用单位应当按】照安全?技术规范的要求向】特种:设备检?验、检测机构及其】检验、检测》人,员提供特种设备【相关资料和必要的检!验、检测条件并对资!料的真实性负责 ! :第五十五条 特【种设:备检验、检》测机构及其检验、】检,测人员对检验、检测!过程: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!有保密义务 【    》 特种设备》检验、检测机构【及其检验、检测人】员不得从《事有关?特种设备的》生产、经营活—动,不得推荐或者监【制、监销特种—设备 《 第五十六—条 特种设备检【验机:构及其检验人员利用!检验工?作故意刁难》特种设备生产、经】营,、使用单位的特种设!备,生产、经营、使用】单位有权向负责特种!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!部门:投诉接到《投诉的部《门应当及时》进行调查处理 【 :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