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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?章 :检验、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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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《。。十条 从事本—法规定的监督检验、!定期检?。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!构以及为特种设备生!产、经营、使用提】供检测服务的特【种设备检测机构【应当具备《下,列条件并经负责【特种设备安》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!准方可从事》检验、检测工作【。:
《 (一)】有与检验、检测工】。作,相适应的检》验、检测人员;
! (二)有与!检验、检测》工作相?适应的检《验、检测仪器—和,。设备;
【 , (三)有【健全的检《验、检测管理制度和!责任制度
】第五十一条 —特种设备检》验,、,检测机构的检验、】检,测,人员应当经》考核取得检验、检测!人员资格方可—从事检验《、检测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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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特种设备》检验、检测机—构的检验、检—测,。人员不得同》时在两个《以上检?验,、检测机《构中执业;》变更执业《。机构的应当依—法办理?变更手?续
》第五十二条 特种】设备检验、》检测工作应》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!规的规?定并按照安全技术规!范的要求进行—
【 特:种设备检验、检测机!构及其?检验、检《测人员应当依法为特!种设备生产、经营、!使用单位提供安全、!可靠、便捷》、,诚信的检验》、检测?服,。务
第五【十三条 特种设备】检验、检测》机构及其《检验、检《测,人员应当客观—、公正、及时地【出具检验、检测【报告并对检》验、检测结果和鉴】定,结论负?责
】 特种设备检验、检!测机:构及其检验》、检:测人员在检验、【检测中发现特种设备!存在严重《事故隐患时应当及】时告知相关》。单位并立即向负责特!种设:备安全监督》管理的部门报—告
】 负责特种设备安】。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!当组:织对特种设》。备检验、检测—。机构的检验》、检测结果和鉴定】结论进行监督抽【查但应当防止重复抽!查监督抽查结果应当!向社会公《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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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》条 :特种设备生》。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!应当按?照安全技术规—范的要?求向特种设备—检,验、检测机》构及其检验、检测人!员提:供特种设《备相关资《料和:必要的检验、—。检测条件并对资料】的真实性负责 】
第五《十五条 特种设备】检验、检测机构及】其检验、检测人员】对检验、检测过【程中知?悉的: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!务 ?
特种设!备检验、检测机构及!其检验、检》测人员?不,得从事有关》特种设备的生—产、经营活动—不得推荐《或者监制、监—销特种设备》 :
第五十六条【 特种?设,。备,检验机?构及其检验》人,员利用检验工—作,故意刁难特种设备生!产,、经营、使用—单位的特种设备生产!、经营、使用单【位有权向《负责特种设备安【全监督?管理的部门投—。诉接到投诉的部【。门应当及时进行【调,。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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