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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五章 《。水资源配置和节约】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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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第四《。十四:条 国《务院发展计划主管】部门:和国: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!。负责全国水资—源的宏观《调配:全国的?。和跨省、《自治区、直辖市【。的水:中长期供求》规划由国务院—水行政主管部—门会同有《关,部门制订经国务院】发展计划主管部门】审查批准后执行地方!。。。的,。水中长期供》求规划?由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!管部门?会同同级有关—部门依据《上一级水《中长期供求规—划和本地区》的实际情况制订【经本级人民政府发展!。计划主管部门—审查批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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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水中长?期供求规划应当【依据水?的供求现状、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规划、流》域规划、区域规划按!照水资源供需协调】、综合?平衡、保护》生态、厉行节约、】合理:开源:的原则制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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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四十五条 》 调蓄径流和分配水!量应当依据流域规】划和水中长期供【。求,。规划以流域》为单元制定水量【分配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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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省】、自治区、》直,辖,。市的水量分配方案和!。。旱情紧急情况下【的水量?调度预案由流域【管理机构商有关省】、自治区、》。。直辖市人《民政:府制订报国务院或】者其授权的部—门批准后《执行其?他跨行政区域的水量!。分配方案《和旱情紧急情况【下的水量调度预案由!共同: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!行政主管部门商【有关:地,方人民政府制—订报本级人民政【府批准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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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水量《分配方案和旱情【紧,急情况下的》水量调度预案经批】准后:有关:地,方人民政《府必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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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—。不同行政区域之【间的边界河流上建】设水资源开发、【。利用项目《应当符合该流域【经批准的水量分配】方案由有《关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《。府报共同的上—。一级:人民政府水》行政:主,。管部门或者有关【流域:管理机构批准—
—。 ? 第四十六条 【 县:级,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或者流域—管理机构应当根【据批准的水量分【配方案和年》度预测来水量制定年!。度水量?分配方案《和调度计划》实施水?。量统一调度;有关】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服!从,
【 国《家确:定,的重要江河、湖泊的!年度水量分配—方案:应当纳入国家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年度计划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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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四十七条【 国?家对用?水实:行总量控制》和,定额管理相结合的】制度
! 省、自—治区、?直,。辖市:人,民政府有关行业【主管部门应》当制订本行政区【域内行业用水—定额报同《级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和质量》监督检?验行政主管部门审核!同意后由省》。、,自,治区、?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!并报国务院水行政】主,管,部门和国务》院质量监督检验行政!主管部门备案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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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地方【人,民,政,。。府,发展计划主管部【门会同同级》水行政主管》部,门,根据用水定额、经济!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!配方案确定的可【供本行政区》域使用的《水量制定《年度用水计划对【本,行政区?。域内的年《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!
】 :第四十八条 直接!从江河、湖》泊或者?地下取用《水资源的单位—和个:人应当按照国—家,取水许可制度—和水资源《有偿使?用,制度的规定向水行】政主管部《门或者流域管理机】构申请领《取取水许可证—并缴纳水资源费取】得取水权但是家庭】生活和零星散—养、:圈养:畜禽饮用等少量【取水的?除,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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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实施取水许可制度!和,征收管理水资源【费的具体办法由【国务:院规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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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九条 用》水应当计量并按照】批准:的用:水计:划用: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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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!超定额累《进加价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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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!条 各级人民【政府应当推行节【水灌溉方式和节水技!术对农?业蓄水、输水工程采!取必要的防渗漏措】施提高农业用水【效率
! 第五十一条 ! 工业用水应当【采,用先进技术、工艺和!设备增加循环用水次!数提:高水:。的重复利用》率
! 国家逐步淘汰落!后,的、耗水《量高的工艺、设备和!产品具体《名,录由国务院经济综合!。主,管部门会同国—务院:水行政?。主,。管部门和有关部门】制定并公《布生产者、销售者】或者生?产经营中的使用【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!。内停止生产、销【售或者使用列入名】录的工?艺、设备和》。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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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。 第五十二条】 城市人民政府】应当因地制宜采【取,。有效措施推》广节水型生活用【水器:具降低城市供水管】网漏失?率提高生活用水效】率;加强城市—污,水集中处理鼓励【使用再生水提—高污水再生利—。用率
!。 第五十三条】 新?建、扩建、改—建建设项目应当制】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!建设节水设施节水】设施应?当与主体工》程同时设计、—同时施工、同时投产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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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供水企业和—自建供水《设施的单《位应当?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!管理减少水的漏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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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相—关资料 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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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四—条, 各级人民—政府应当积极采取】。措施改善《城乡居民的饮—用水: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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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相关资料 )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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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十五条 使用!水,工程供?应的水应当按照国】家规定向供水单位】缴纳水费《供水价格应当—按照补偿《成本、?合理:收益、?优,质优价、公平负担的!原则确定具体办【法,由省级以上人民【政,府价格主管》部门会同同级水【行政主管《部门或者其他供【水行政主《管部门依据职权制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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