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!
】 , : 第二十条 — 开发?。、,利用水资源应—当坚持兴《利与:除害相?结合兼顾《上下游?、左右岸《和有关地区之间的】利益充分《发挥水?。资源的综合效益【并服从防洪的总体】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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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条 】 开发、利用—水资源应当首—先满足城《乡居民生活用水【并兼顾农《业、工业、生态【环境用水以及航【运等需要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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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在干旱和半》干,旱地区开发、—。利用水资源应当充分!考虑生态环境—用水:需要
! , :第二十?二条 ? 跨流域《调水应当进行全面】规划和科学》论证统筹兼顾—调出:和调入流域的用水需!要防止对《。生态:环境造成破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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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三条 】 地方各级》人民政府应当结合】本地区水资源的【实际情况按照地表】水与地下水统—。一调度开发、开源与!节流相结合、节【流优先和污水处理再!利,用的:原则:合理组织开发—、综合利用水资源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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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:展规划以及城—市总:体规:。划的编制、重大建】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!当,地水资源《条件和防洪》要,求相适应并进行科学!论证:;在水资源不足的】地区应?当对城市规模和【建设耗水量》大,的工业、农业和服务!业项目?加以限?。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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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第二?十四条 》在水资?源短缺的地区国家鼓!励对雨?水和微咸水》的收集、开发、利用!。和对海水《的利用、淡》。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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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五条 】 地方各级人民政】府应当加强对灌溉、!排涝、水《土保持工作》的领导促《进农业生产发—。展;在容易发生盐】碱化和渍《害的地区应当采取】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!水的水?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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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农村—集体经济《组,织或者其《成员依法在本集【体经济组织所有的】集体土地或者—承包土?地上投资兴》建水:工,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!建设:谁管理和谁受益的】原则对水工程设施】及其:蓄水:进,行管:理和:。合理使用《
! 农村集《体经济组织修建【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!地方人?民政府水《行,政主管部门》。。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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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六条 ! 国家鼓《励开发、利用—水能资源在水能丰】富的河流《应,当有计划地》进行多?目,标梯级开《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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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。 建:设水力发电》站应当保护生态【环,境兼顾防洪、供水、!灌溉、航《运、:竹木流放和》渔业等方面的需【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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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【十七条 》国,家鼓:。励开:发,、利用水运》资源在水生生物洄】游通道、《通航或者竹木流放】的河流上修建永久】性拦河闸坝建—设单:位应当同时修建【过,鱼、过船、》。过木设施或者经【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!准采:取其他补救》措施:并妥善安《排施工和蓄水期间】的水生生物保护、航!运和:竹木流放所需费用】由建设?单位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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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在不通航的【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!修,建闸坝后可以通航】的闸坝建设单位应当!同时:修建过?船设施或者预留过船!设施位?置
! 第二十》八条 任何—单,位和个?人引水、截(蓄)水!、排水不《得损害?公共利益和他人的】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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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九】条 国家对水【工程建设《移民:实行开?发性移民的方针【按照前?。期补偿、补助与后期!扶持:相结:合的原则妥善安排移!民的生?产和生活《保,护移民的合法—权,益
! , 移:民安置应当与—工程建设同步进行】建设单位应》当根:据安置地区的环境容!量和可持续》发展的?原则因地《。制宜编制移民安【置规划经《依法批准后》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!。组织实施所》需移民经费列入工程!建设投资计》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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