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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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节 !一,。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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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第三十三条 【 食品生产经营【应当符?合食品安《全标准并符》合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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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一)《具有与生产经营的】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!应的食品原料—处,理和食?。品加工、包装、【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!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!、有害场所》以及其他污染源保】持,规定的距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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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二)具有与!生产经?营的食品品种—、数量相《适应的生产经—营设备或者设施【有相应的《消毒、更衣、盥【洗、:采光、照明、通【风、防腐、防尘【。、防蝇、防鼠—、防虫、洗》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!放垃圾和废》弃物的设备》或者设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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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 (三)有专职!或者:兼职的食品安全专】。业技术人员、食品安!全管理?人,员和保证食品安【全的:规,章制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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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四)】。具有合理的设—备布局和工》艺流程防止》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!口食品、原料与成】品交叉污染避免【食品接?触,有毒物、《不洁物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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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,五)餐?。。具、饮?具和:盛放直接入》口,食品的容《器使用前应当洗【净、消毒炊》具、用具用后—应当洗净保》持清洁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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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六《。),。贮存:、运输和装》卸食品的容器、工具!和设备?应当安全、无害保持!清洁防止食品—。污染并符合保—。证食品安全所需【的温度、湿度等【特殊要?求不得将《食品与有毒、有害物!品一:同贮存、运输;【
— : (七】)直接?入口:的食品应当使用【无毒、清洁》的包装材料、餐具、!。饮具和容器;
!
? 》 , (八)》食品生产经营—人员应?当保:持个人卫生》生产经营食品时【应当将手洗》净穿戴清《洁的工作衣、—。帽等;销售无包【装的:直接入口食品时应】当,使用无毒、清洁【的容器、售货工具和!设,备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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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】。 (:九):用水应当符合国家】规定的生活饮用【水卫生标准》。;
! ? (十)使用的!洗涤:剂、消毒《剂应当对人》体安全、《。无害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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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】 : (十一)—法律、?。法,规,规,定的其?他要求
》
】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】从事食品贮存、运】输和装卸的应当符】合前款第《六项的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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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《三十四条 禁止】生,产经营下列》食品、食品》添加:。剂、食品《相关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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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一)用—非食品原《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!加食:品添:加剂以外《的化学物质》。。和,其他可能危害—人体健?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!回,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!的食品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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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
, (!二)致病性微—生物:农药残留、兽—。。药,残留、生物毒素、】重金属等污染物质】以,及其他危害人—体健康的《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!全标准限量的食品】、,食品添加剂》、食品相关产品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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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用超!过保质期的食品原】料、食品《添加剂?。生产的食品、食品】添加剂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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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【超范围、超限量使】。用食品添加剂—的,食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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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, : (五)营养—成,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!准的专供《婴幼:儿和其他《特,。定人群?的主辅食品》;
》
】 , (六?)腐败变质》、油:脂酸:败、霉变生虫、污】秽不洁、混有—异物、掺假掺杂或】者感官性状异常的】食品:。、食:品添加剂;》
】 (七】),病,死、毒?死或者死因》不明的?禽、畜?、兽、水产动—物,肉类:及其制品《;
》
》。。 ? , ,(八:)未:按规定进行》检疫或者检疫不合】格,的肉类或者未经【。检验或者《检验不合格》的肉类?制品;
《
《。
— (九)被包装!材料、容《器、运输工具—等污染的食品、食品!添加剂;
】。。
: 《 《(十:)标:注虚假生产日期、】保质期或者超—过保:质期的食品、—食品添加剂;
【
》。 (!十一)无标签的预包!装食:品、:食品添加剂;
!。
《 ?。 (十二)】。国家:为防病等特殊需【要,明令禁止生产经营】的食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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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《 , 《。 ,。 (十三)其他【不,符合法律、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】标准的食品、食品添!加剂、?食品:相关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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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五条 国家!对食品?生,产经营实行许—可制度从事食—品,生产、食品销—售、餐饮服务应当依!法取得许《可但是销售食用【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!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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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县级以》。。。。上地:方人民政府食—。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!应当依照中华人民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!规定审核《申,请人提交《的,本法第三十》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!第四项规定要求的】相关资料必要时对】申请人的《生产经?营场所?。进,行现场核查;对符合!。规定条件的准予许】可,。;对不?符,合规定条件的—不予许?可并书面说明理由
!。
】 第三十六条 】食品生?产,加工小作坊和食【品摊贩等从事食品】生产经营活动应当】符合本?法规定?的与其生产经营【规,模、条件相适应的食!品,安全要求保证所生】产经营的食品卫生、!无毒、无害食品安】。全监督管理》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!督管理
】
,。 县级以上】。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!食品生产《加工小作坊》。、食品摊贩等—进行综合治理—加强服?务,和统:一规划?改善其?生产经营环境—鼓励和支持其—改进生产经营条【件,进入集中交易—市场、店《铺等固定场所经营或!者在指定的临时【经营区域《、时段经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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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食:。品生产加《。。工小作?。坊和食品摊贩等的】具体管理办法由省】。、自:治,区、直?辖市制?定
】 第三十七【条 利用新—的食品原《。料生产食品或—者生产食品添加剂】新品种、食》品相关?产品:新品种?应当向国《务院卫?生行政?部门:提交:相关产品《的安:全性评估材料国务】院卫生行政部门【应当: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!十,日内组织审查—;对:符合食品安全要【求,的准予许《可并公布;》对不符合食》品安全?要求的不予》许可并书面说明理】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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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。。 第三十八条【 生产《经营的食品中不【得添加药品但是【可以添加按照传【统既:是食品又是中—药材的物质按—。照传统既是食品【又是中药材的—物质目录由》国务院卫生行—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!品安:全监督管理》。部门制定、公布
】
—。 , :第三十九《条 ?。国家对食品添加【剂生产实行许可制】度从事食品添加剂】生产应当具有—。与所生产食品—。添加:剂品种?相适应的场》所、生?。产设备或者》设,施、专业技术人员】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!法第三十五条—第二款规定的程【序取得食《品添加剂生产许可】
! 生产食品添加剂应!当符合?法律:、法:规和: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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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条 食品》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!确有必要《且经过风险评—。估证明安《全可靠方可列入允】许使用的范围;有关!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!。当根据技术》必要性?和食:品安全风《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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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食品生产经营【者应当按照食品【。安全国家标》准使用食品》。添加剂
《。
【 第四十》一条 生》产食品?相关产品应当符【合法律、法规和食】品安全国《家,标准对直接》。接触食?品的包装材》料等具有较高风险】。的食品相《。关产品按照国—家有关工业产品【生产许?可证管?理的规定实施—生产许可食品安【全监督管理部门应】当加强?对食品相关产品【生产活动的监督【管,理
】 第四十二条 ! 国: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!追溯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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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—品生: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!法的规?定建立食品安—全,追,。溯,体系保证食品—可追溯国《家鼓励食品》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!化手段采集》、留存生产经—营信息?。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!系
【 国务—院,食品安?。全监督管理部—门,会同国务院》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!建立食品安全全【程追溯协作机—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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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》三条: 地方各级人民】政府应当采》取措施鼓励食品【规模化生产和连锁经!营、配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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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国家鼓励《食品生产经营企【业参加食品安全责】任,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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