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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第五:章 审计程序 ! , : : ,   第三十四条】。  审?计机关应《当根据法《律、法规和国家其】他,。有关规?定按照本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】审计机关的要求确】定年度审计工作【重点编制年度审【计项目计《划 : :    !     —第三十五《条,  审计机关应【当根据年度审计项】目计划组成审计组】调查了解被审计单】。位的有?关情:况编:。制审计方案并—在实施审计3日前】向被:审计单?位送:达审计通知书 【 《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六条  审计法第】三十八条所称特【殊情况包括 【  》  【   】  : 》     第三十】七条  审计—人员实施审》计时应当按照下列规!定办理 — :    —    【。 , :    《  —  ?  》   第三十八条 ! 审计人员向有关】单位和?个人调查取得的证】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!的签名或者盖—章;不能《取得提供者》签名或者盖章的【审计人员应当注明】原因 《。     】第三十九条 — 审计组向审—。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!前应当书面》征求:被审:计单位意见被—审计单位应当—自接:到审计?组的审计《报告:之日起1《0日:。内提出书《面意见;10日内未!提出:书面意见的》视同:无异议 】    — ?。  :  第四十条  审!计机关有《关,业务机构和专门机】构,或者:人,员对审计组的审【计,报告以及《相,关审:计事项进行复核、审!理后由?审,计机关按照下列规】定办理? —    !  《    【 , ,   《  :第四十一条  审计!机,关在审计中》发现损害国家—利益和社会公共利】益的事项但处理、处!罚依据又不明—确的应当向本级人民!政府:和上一?级审计机关报告【 》     第四十】二,。条 : 被审计《单位:应当按照审计机关】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执!行审:。计决定对应当上缴的!款项被?审计单?位应当按《。照财政?管理体制和国—家有关规定》缴入国库或者财【政专:户审计决定需要【有关主管机》关,。、单位协助》执,行的审?计机关应当》书面提请协》助执行? —    第四十三条!  上?级审计?机关应当《对下级审计》机关的审计业务依法!进,行监:督  】  : 》。    !  : ,第四:十四条?  审计机关进行】专项:审计:调查时应当向被【调查的地方》、部门、单》位出示专项审计调】查的:书面通知并说明有关!情况;有关地方、部!门、单位应当—接受调?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!有关资?料 ?    】 ?     第四十五!。。。条  审计》机关应当《按照国家有》关规定?建立、健全审计档】案制度 ! ,   第四》十六:条  审计机关送】达审计文《书可以直接送达也】可以邮寄送达或者以!其他方式送达—直接送?。达的以被审计单位在!送达回?证上注明的签收日】期或者见证》人证:明的收件日》期为送达日期;邮寄!送达的以《邮政回执上注明的】收件日期为送达日】期;以其他方式送达!的,以,签收或者收》件日:期,为送:达日期? ?   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