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:审计程序
【
《
? 第三《十四条 审计【机关应?当根据法律、法【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!定按照?本,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!。计机关的要》求确定年度审计工】作重点编制年度【审计项目《计划
—
:
—。
? 第三》十,五条 审计—机关:应当根据年度审计项!目计划组成审计组调!。查了解被审计—单位的有关情况编】制审:计方案并在实施【审,计3:日前:向被:。审计单位送达审【计通知书
!
第三十】六条 审计法【第三:十八条所称特殊【情况:包括:
— ,
:
,
【
?
—
《 第》三十七条 审计】人员:实施审?计时应当按照下【列规:定办理
【
?
—
?
《
!
,
! : 第三十八》条 审《计人员向《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!取得:的证明材料应当【有提供?者,的签名或者盖章【;不能取得提供者】签名或?者盖章的审》计人员应当注明原】因
【 第三十九条! 审计组向审计机!关提出审计》报告前应当》书面征?求被审计单》位意见被《。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!审计组?的审计报告》之日:起10日内》提,出书面意见;10日!内未:提出书?。面意见的视同无【异议
】
—
—第四:十条 《审计机关《有关业务机构—和专:门机构或者人员【对审计组《的审计报《告以及?相关审计事项—进行复核、审理后】由审计机关》按照下列规定办【理
《
!
?
】
?
】第四十一条》 审计机》关,在审计?中发现损害国家利益!和社:会,公,共利益的《事项但处理》、处罚?依据又不明确的应】。当,向本:级人民政府和—上,一,级审计机关报告【
?
— 第四十二》条 被《审计单位应当按照审!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!要求执?行审计决定对应当上!缴的款项《被审计单位》应当按?照财政管理体制和国!家有:关规定?缴入国库或者财政专!。户,审,。计决定需《要有关?。主管机关、》。单位协助执行的审计!。机关应当书面提【请协助执行
】
《 第《四十三条 上【级审计机关应当对】下,。。级,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!。依,法进行?监督
—
?
【
—
,
》。第四十四《条,。。 审计机》。关进行专项审计【调查时?应当:向,被调查的地》方、部门、》单位出示专项审计调!查,的书面通知》并说明有《关情况;有关地方、!部门、单位应当【接受调查如》实反映情况提供有】关,资料
?
【。。
! 第四十五条— 审计机关应【。当按照?国家有关规定建立、!健全审计档案制度
!
?
第四十!六条: 审计机关送【达审计?文书可?以直:接送达也可以邮【寄送达或《者以其他方式送【达直接送达的以【。被审计单《位在送达回》证上:注,。明的签收日期或者】见证人证明的收【件日期为送达日期;!邮寄送达的以—邮政回执上注明【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!期,;以其?。。他方式送达》的以签?收或者收件日期为送!达日期?
!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