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?审计程序》
!。 第《三十八条 审【计机关根据》审计项目计划确【定的审计事项—组,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!施审计三日前向被】审计单位送》达审计通知书;遇有!特殊情况经本级人】民政府批准审—计机关可《以直:接持审计通知书实】施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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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审计单!位应:当配合审计》机关的工作并—提供:必要的工《作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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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审计机关】应当提高审计工【作效率
! ? 第三?十九条? 审计人员—通过审查会计凭证、!会计账簿《。、,财务会计报告—查阅与审计事项【有关的文件、—。。资料检查现金、实】物、有价证券向有关!单,位和个人调》查等:方式进行审计并取】得证明材《。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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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审计《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!人进行?调查时应当出示审】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!审计:。通知书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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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!十条: 审计组》对审计事项》实施:审计: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!出审:计组的?审,计报:。告审:计组:的审计报告》报送审计机关前【应当征?求被审?计对象的意见被审】计对:。象应:当自接到审计组的】审计报告之日起十】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!交审:计组: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!。对象:的,书面意?见一并报送审计【机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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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十一】条 : 审计?机关按照审计署规】定的:程序对?审计组的审》。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!被审计?对象对?审计组的审计报告】提,出的意见《一并研究后》提出审计机》关的审计报》告;对违《反国家规定的财【政收支、财务收【支行为依法应—当给予?处理、处罚的在【法定职权范》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!。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!出,处,理、处罚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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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审计机?关应当将《审,计机关的审计—报告和审《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!位和有关《主管机关、》单位审计决定自送】达之日起生》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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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二条》 上级审计—机关认为《。下级审计机》关作出的审》计决定违反国—家有关规定的—可以责成下级审计】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!。销必要时《也可以直接》作出变更或》者撤销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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