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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五:章, 失业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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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四条 — 职工应当参加【失业:保险由用人单位【和职工按照》国家规定共同—缴纳失业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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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:五条 失业人员】符合下列条件的从】失业:保,险基金?中领取失业保—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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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(】一)失业《前用:人单位和本人已【经缴纳失业保险费】满一年的《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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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》(二)非因本人意】愿中断就《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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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— (三)已经进行失!业登记?并有求职《要求: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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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十六条— 失业人员失业前!。用人单位和本人累】计缴费满《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!失业保险金的期限】最长为十二个月【;累计缴费》满五年不足十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!的期限最长为十【八个月;累》计缴费十年以上【的领取失业保险金】的期限最长》为二十四个月重新】就业后再次失业的】缴费时间重新计【算领取失业保—险金的期限与前【次失:业应当领《取而尚未领取的【失业保险金的—期限:合并计?算最长不超过—二,。十四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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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四《十,七条 失业保险】金的标?准由省?、自治区、直—辖市人?民政府确定不得【低于城?。市居:民最低生《。活保障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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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】八条 《失业人员《在领取失业》保险金期《间参加职工基—。本医疗?保险享受基》本医:疗保:险待: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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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—业人员应《。当缴纳?的基本医疗保—。险费从失业保—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!缴,纳基本医疗》保,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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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九条《 :失业:人员:在领取失业》保险金期《。间死亡的参照当地】对在职职工死亡【的规定向其遗—。属,发给一次《性丧葬补《助金和抚恤金所【需资:金,。从失业保《险基金中支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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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个人—死亡同时符》合,领,取基本?养老保险丧葬补【助金、工伤》保险丧葬补助金和】失业保?险丧葬补助金条件】的其遗属《。只能选择领取—其中的一项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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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条 【用人单位应》当及: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!止或者解除劳动关】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!员的:名单:自终止或者》解除劳动关系之日】起十五日内告—。知社会保险》经办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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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失业人员《应当持本单位为【其出具的终止或【。者,解除:劳动关系的证—明及时到《。指定的公《共就业服务机构【办理失业登》。记
【 失业人员】凭失业登记证—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!。社会保?险经办机构办—理领:取失业?保险金的手续失【业保险金领取—期,限自办理失业登记】。之,日起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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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第五十一条 【 失业?人员:在领取失业保险金】期间有?下列情?形之一的停止领取】失业保险《金,。并同:时停止享受》其,他失业保《险,待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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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重【新就业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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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。 , (二)应征服】兵役:的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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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)移】居,境外的?;
】 【(四)享《。受基本?养老保险待遇—的,;
! 》 ,。(五:)无正当《理由拒不接受当【地人民政府指定【部门或者机》构介绍的《适当工作或》者提供的《培训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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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五十二条【 , 职工跨统筹地【区,就业的其失》业保险关系随—本人:转移缴费年限累【计计: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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