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六章》 商标评审
—。
》
第五】。十一条 商标评】审是指商《标评审委员会依【照商标法第三十四】条、第三十》五条、第四十—四条、第四十五【条、第?五十四条《的规定审《理,有关:商标争议事宜当【事人向商标评审委】员会:提出商标评》审申请应当有—明确的请求、—事实、理由和法【律,依据并?提,供,相应:证据
?
:
— 商标评审委—员会根据《事实依法进行评【审
】 第五十二条】 , 商标评《审委员会审》理不服商标局驳【回商:标注册申请决定的】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!标局的?。驳回决定和》申请人申请复—审的事实、理由【、请求及评审—时的事实状态进【行审理
】
,。 商标评审委!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!驳回商标《注册申请决定的【复审案件发现—申请注册的商标【有违反商标法—第十:条、第十《一条、第十》二条和?。。第十六条第一款规】定情形商标局—并未依据上述—条款:作,出驳回?决定的?可以依据《上述:条款作出驳回申请】的复审决定商标【评审委员《会,作出复审决定前【应当听取申》请人的意《见
—
》第五十?三条 《商标评审委员—会审理不《服商标局不予注册】决定的复《审,案件应当《针对商标局的不【予注册决定和申请人!申请复审的》事实、理由、请求】及原:异议人提出的—意见:进行审理
!
商标【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!。商标局?不予注册决定—的复审案件》应当通知原异议人】参加并提出》意见原异议人的【。意见对案件审—理结果?有实质影响》。的,可以作为评审的【依据;原异议人【不参加或者不提出意!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!理
—
《 第五十《四条 商标评审】委员:会,审理依照商标—法第四十四》条、第?四十五条规定请求宣!告注册商《标无效的案》件,应,当,针对当事人申请和答!辩的事实、》理由及请《求进行?审理
! 第五十五【条 商标》评,审委员会审理不【服商标局依照商标】法第四十四条第【一款规定作出宣【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!的复审案件应—当针对商标局的【决定和申请人申【。请复审?的事实、理由—及请求进行审—理
》
? , 第五十六条 】 商: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!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!第四十九《条规定作出撤—销或者?维持注册《商标决定的》复审:案件应?。当针对商标局—作出撤?销或者维《。持,。注册:商标决定和当—事人申请复审时所依!据的事实、》理由及?请求进行审理
【
!第五十七条 — ,申请商标《评审:应当向商《标评审委《员会提交申请—书并按照对方—当事人?的数量提交相—。应份数的副本;基于!商标局的决定书【。申请复审《的还应当《同时附?送,商标局的决》定书副本
》
—。 ?商标评审委》员会:收到申请《书后经审查》符合:受理条件的予—以,受理:;不符合受理条件】的不:。予受理书面通知申】请人并说《明理由;需要补正的!通知:申,请人自收到通知【之日起30日内【补正经?补正仍?不符合规定的商【标评审?。委员会?。不予受理书面通知】申请:人并说明理由—;期满?未补正的视为撤回】申请:商标:评审委员会》应当书面通知申【请人
】 商标评审委!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!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!条件的?。予,以驳回?书面:通知申请人并说【明理由
【
:。 第》五,。十八条 商标评】审委员会受理商标】评审:申请后应当及时【将申请书副本—送,交对:。方当事人限》其自收到《申请书?副本之日起》30日内答辩;期】。。满未答辩的不影响】商标:评审委员会的—。评审:
,
【 第?五十九?条, 当事《人,需要:在提出评审申—请或者答辩后补【充有关证据材料【的应当在申请书【或者答辩书》中声明?并自提交申请书或者!答辩书?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!;期满未提交的【视,为放弃补充有—关证据材料但是【在期满后生成或者】当事人?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!在期满前提交—的证据在期》满后提交《的,商标评审委员会【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!并质证后可以采信
!
?
《 第六十条 】商标评审委员会根】。据当事人的》请求或者实际需要可!以决定对评》审申:请进行口头审理
!
商!标评审委《员会决定对评审【申请进行口头—审理的应当在—口头审理15日前书!面通知当事》人,告知口头审理—的日期、地点和评】审人员当《事人应当在》通知书?指定的期限》内作:出答复
《
?
—申请人不答》复也不参加口头审理!。的其评审《申请视为撤回商【标评审委员会应当】书面通知《申请人?;被申请人不—答复也不参》加口头审理的商标评!审委员会可以缺席】。评审:
! 第六十一条— 申请人在商【标评审委《员会作出决定—、裁:。定前可以书面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要!。求,。撤回申请《并说明理由商标【。评审委?员会认为可以—撤回的评审程—序,终止:
! 第:六十二条 申请人!撤回商标评》审申请的不得—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!再次:提出:评审申?。请,商标评审委员会【对商标评审申请【已经:作出裁定或者—决定的任何人不【得以相同的事实【和理由再次提出【评审申请但是经【不,予注册复审程—序予以核准注册后向!。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!宣告注?册商标无效的—除外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