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。 第七章 商标使】用的管理 】     】第六十三条  使】用注册商标可以【在商品、《商品:包装、说明书—或者:其,他附着?物上标?。明“注?册商:标,”或者注册标记 ! :     注册标!记,包括:(注外加○)—和(R外加○)【使用注册《标记应当标注在【商标的右上角或【。者右下角 】     第六】十四条  商—标注册证遗失或者】破损的?应当向?商标局提《交补发?商,标注册证申请—书商标?注册证?遗失的应当在商【标公告?上刊登遗失声明【破损:的商标注册证应【当在提交《补发申请时交回商标!局 :  —  : 商标注册人—需要商标《局,补发商标变更、转】让,、续展证明出具商】标注:。册证明?。或者商标申请人需要!商标局?出具优?先权证明文件的【应当向商标》局提交?相应申请书符合要求!。的商标局发》。。给相应证《明;不符合》要求的商标局不予】办,理通知申请人并告】知理由 《 ?     伪造或!。者变造商标注册证】或者其他商》标证明文《件的依照刑》法关:于,伪造、变造国—家机关证件》罪,或者其他罪的—。规,定依:法追:究刑事责《任 《     第六!十五条  有商标法!第四十九条规—定的注册《商标成为《其核定使用的商品】通用名称情形—的任何单位或—者个:人,可以向商标局申请】撤销:该注册商标提—交申请?时应当?附送证据材料商标局!受,理后应?当通:知商标注《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!之日起2个月内答】辩;期满未》答辩的不《影响商标局作—出决定?    ! 第六十六条  】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!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!当,理由:连续3年《不使用情形的任【何单位或者个人可】以向商标《局申请撤销该注【册商标提《交申请时应》当说明有关情况商标!局受理后应当通知】商标注册人限其【自收到?通,知之日?起2个月《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!申请提出前使用的】证据:材,。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!。。正当理由;》期,满未提供《使用:的证据材料或者【。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!正当理由的由商标】局撤销其注册—商标 ?     !前款所称使》用的证据材料包【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!册商标的《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!人,许可他人使用—注册商标的证据材】料 : 》 ,   以无》正当理由《。连续:3年不使《用,为由申请撤》销注册商标的应当】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!告之:日起:满3年后《提出:申请 【     第六十七!条  下《列情形属于商标【法第四十《九条规定的正当理由!。:,。 ,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(一)?不可抗?力;  !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(二)【政府政策性》限制; 《  —。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(三)破产—清算; 】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四)其?他不可归责于—商标:注册人?的正当事由 【    【 第六十八条  商!标局、商标评审【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!或者宣?告注:册商标无《效撤销或者宣告无效!的理由仅及》于部:分指:定商品的对在—该部分指《定商品上使用的【商标:注册予以撤销或者】宣告无效 》 ,  》   第六十九条 ! 许可他人使用【。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!应当在?许,可合同有效期内向】商,标局备案并报送备】案材料?备案材料应当—说明注册《商标使用许》可人:、被许?可人、许可》期限、?许可:使用的商《品或者服务范围【等事项 《。 《 ,    第七十条】  以注册商标专】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!质,权,。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权!合同并共同向商标】局提出质权》登记申请由商标【局公告 《     !第七十一条 —。 违反商《标法第四十三条【第二款规定》的,由工商行政管—理部门责令限—期改正;逾期不改】正的责令停止销【售拒不停止销售【的处1?0,万,元以下的罚款 】   —。  第七《。十二条  商标持有!人依照?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!。请求驰名《商标:保护的可以向—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】提出请?求经商标局依照【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!认定为驰名商标【的由工商行政管理】部门责?令停止违反商标法第!十三条?规定使用商标的行】为收缴、销毁违【法,使用的?商标标?识;商标标识与【商品:。。难以分离的一—并收缴、销毁 !     第七!十,三条 ? 商标注册人申【。请注销其注册—商标或者注》销其商标在》部分指定商品上【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!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!书并交回原》商标注册证 】 ,     商标】注册人?申,请注销其注册商标】。或者注销《其商标在部分指【定商:品上的注册》经商标局核准注【销的该?注册商?标专用权或者该【注册商标专》用权在该部分—指定商品上的效【。力自商?标局收到其》注销申请之日—。起终止 —。     第七!十四条  注册商标!被,撤销或?者依照本条例第七】十三:条的规?定被注销的原商标】注,册证:作,废并予以公》告;撤销《。该商:。标在:部分:指定商品上的—注册的或者商—标注册人申》请注销其《商标在部分指定【商品上的注册的重】。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!予以公告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