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商标国际注—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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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四条《 商标《法第二十一条规【定的商标国》际注册是指根—据商标国《际注册马德里协【定(以下简称—马德里协定)—、商标国《际,注册马德里》协定有关《议定书(以下简【称马德里《议定书)及商标【国际注册马德里协】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!书的共同实施—。细则的规定》办理的马德里商【标国际注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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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马德里商】标国际注册申请包括!。以中国为原属国【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!。。、指定中国的领【土延伸申《请及其他有关的申】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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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?十五条 》以中国?。为原属国申请—。商标国际注册的应当!在中国设有真—实有效?的,营业所或《。者在:中国有住所或者拥】有中国国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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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:六条 符合本【条例第三十五条【规定的申请人其【商标已?在商:标局获得注册—的可以根据马德【里协定申请》办理该商标的国际注!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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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符合本—条例第?三十五条规》定的申请人》其商标已在商标局获!得注册或者》已,向商标局提出—商标注册申》。请并被受理的—。可以根据马德—。里议定书申请—办理该商标》。的国际注《。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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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—七,条 以《中国为原属》国,申请商标国际注册】的应当通过》商标局向《世界知识产权组【织国际局(以—下简称国际局)申请!办理:
【 以中国为【原属国的与马德里协!定有关的《商标国?际注:册的后期指定、【放,弃、注销应当—通过商标局向国【际,局申请办理;与【马德里协定有关【的商:标国际注册的转让、!删减:、变更、续》展可以通《过商标局《向国际局申请办理】也,可,以直接向国际—局申请办《。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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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以,中,国为:原属国的与马德里议!。定书有关《的商:标国际注册的后期】指定、转让、—删减、放弃》、,注销、变更、续【展可以?通,过商标局向国际局】申请办理也可以直接!向国际局申请办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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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十八条】 通过商标局向国!际局申请商标国际】注册:及办理其他有关申】请的应?当提:交,。符合国际局》和,商标局要《求的申?请书和相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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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九《。条 商标》国际注册申》请,指定的商品或者【服务:不得超出国内基础申!。请或者基础注—册的商品或者服务的!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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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四十条 商标国际!注册申?请手续不齐备或【者未按照《规定填写《申请书的商》标局不予受》理申请日《不予保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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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申请手续】基本齐备或者申【请书基本符合规定但!需要补?正的申请人应当【自收到补正通知【书,之,日起:30日内予以补正逾!期未补正的商标局不!予,受理:书面通?知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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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一条 通》过商标局向国际局申!请商标国际注册【及办理其他有—关申请的应当按照】。规定缴纳费》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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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申?。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!局缴费?通知单?之日起15日内向商!标,局缴纳?费用期满未缴—纳的商?标局不受理其申请】书面通知申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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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四十二条 商【。标局在马德里—协定或者马》德里议定书规定的】。驳回期?限(以下简称—驳回期限《)内依照商标法和本!条例的有关》规定对指定中—国的:领土延?伸申请进行审查作】出决:定并:通知:国际局商《标局在?。驳回:期限内未发出驳回】或者部分驳回—通知的该领土延伸申!请视为核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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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!三条 指定中【国的领土《延,伸申请人要求—将三维标志、颜【色组合、《。声,音标志作为商标保护!或者要求保护集体商!标,、证明?商标:。的自该?商标在国《际局国?际注册簿登记之日】起3:个月内应当通过依法!。设立的商标代理【机,构向商标局》提交本条例第十【三条规定的相关【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!提交相关《材料的商标》局,。驳回该领土》延伸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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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四:十四条? 世?界知识产权组织【对商:标,国际:注册有关事项进行】公告:商,标局不再另行公告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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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【十五条 对指【定中国的领》土延伸申请自世界】知识产权组织国【。际商标公告出版的次!月1日起3个月内符!合商:标法第三十三—条规定条件的异议】。人可以向《商标局提出异—议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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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商标局在驳回期限】内将异议申》请的有关《情,况以驳?回,决,。。。定的形式通知国际】局
【 被异议人可!以自收到国际局转】发的驳?回通知书之日起3】0日内进《行答辩答辩书—及相关证据材料【应当通过依法设【立的商标代理—机构:向商标局提交
】
】第,四十六条 在【中国获得保护的国际!注册商标有效—期自国际《注册日或者后—期指定日起算在【有效期届《满前注册人可—。以向国?际局申请续展—在有效?期,内未申请续展的可以!给予6个月》的宽展期商》标局收到《国际局的续展通【知后依法进行—审,查,。国际局?通知未?。续展的注销》该国际注册商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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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四十七条 【指,定中国的领土—延伸申请办理转【让的受让人应—当在缔约方境内有真!实有效的营业—所或:者在缔约方》境内有住所》或者是缔《约方国?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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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】让人未将其》在相同或者类—似商品或《者服务?上的相同或者—近,似商:标,一并转让《的,商标局通知注—。册人自发出通—知之日起3》个月内?改正;期《。满未改正或者转让】容易引起混》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!响的商标局作出该】转让在中国无效【的决定并向国际局】作出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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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第四十八条 !指定中?国的领?土延伸申请办理【删减删减后的商品或!者,服务不符合中国有】关商品或者服—务分类要求》或者:超,出原指定商品或【者服务范围》。的,商标局作出》。该删减在中国无效的!决定并向国际局作出!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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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《十九条 依照商】标法:。第四十九条第二款】规定申请撤销国【际注册商标应当【自该:商标国际《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!届,满之:日,起满3年后向商标】局提出申请;驳回】。期限届满时》仍处在驳回复—审或者异议相—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!局或者商标评审委】员会作出的准—予注册决定生效【之日起?满3年后向商标局】提出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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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依照:商标:法第四十四》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宣!告国际注册商标无】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!际注册申请的驳回】期限届满后向商标评!审委员会提出申【请,。;驳回期限届满时】仍处在驳回复审【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!应当自商标局或【者商标评审委员会】作出的准《予注册决定生效【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!提出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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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商】标法第四《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!请宣告国《际,注册商标《无效的应当自该【。商标国际注册申请】的,驳回:期限届满《。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!评,审委员?会提:出申请?;驳: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!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!关程:序的应当《自商标局或者—商标评审委员会作】出,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!之日起5年内向商】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!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!。商标所有人》不受5年的时—间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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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】条 商标》法和本条《例下列条款的—规定不适《用,于办理商标国际注】册相关事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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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一)商标法】第二十八《条、第三十五条【第一款关于审查和审!理期限的规定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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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(二本条例第二【十二:条、第三十》条第二款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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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。 (三)商》标法第四十二条及】本,条例第三十一条关于!。商标转让由转让【人和受让人共同申】请并办理手续—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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